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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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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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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澳大利亚 Stockyard Hill 项目公司 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澳洲参股公司Stockyard Hill 提供借款和代开购电协议保 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按 照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19年11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 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风国际”)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Nebras Power Australia Pty Ltd. (以下简称“Nebras电力”)出让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Holding) Pty Ltd(以下简称“Stockyard Hill控股公司”)49%的股权,交割完成后金 风国际持有Stockyard Hill 控股公司 51%的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作为 Stockyard Hill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金风科技的参股公司。 项目公司所属的 Stockyard Hill 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约为
527.5MW, 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Ballarat以西约35公里,墨尔本以 西140公里,建成后将成为澳洲最大的风电场,可满足约40万户维多 利亚家庭的用电需求。
一、财务资助情况
为确保项目公司有充足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及向银行还本付息。双 方股东拟按照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财务资助金额:金风科技将按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借款金额不超 过23,427,380.91澳元,Nebras电力将按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金额不超过22,508,660.09澳元,上述股东借款为无息借款。
财务资助期限:在项目进入运行期并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 逐步偿还股东借款。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
-
2.成立时间:2006 年 2 月 1 日
-
3.注册地点:Level 25, Tower 1 International Tower Sydney, 100
-
Barangaroo Avenue, Barangaroo NSW 2000
-
4.注册资本:3.82 亿澳元
-
5.经营范围:风电场的开发与建设
-
-
6.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关系: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 为
-
金风科技的参股公司
- 7.股权结构:金风科技持股比例为51%,Nebras电力持股比例为
49%
-
8.关联关系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
定,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财务资助对象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2020年1-12月 | 2021年1-5月 |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利润总额 | -41,803,252.15 | -3,534.50 |
| 净利润 | -41,812,823.25 | -3,534.50 |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5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5,854,687,411.15 | 5,826,838,729.30 |
| 负债总额 | 4,086,906,579.20 | 3,996,037,404.35 |
| 净资产 | 1,767,780,831.95 | 1,830,801,324.95 |
-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对Stockyard Hill Wind Farm Pty Ltd提供 财务资助。
三、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公司与 Nebras 电力按股权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建设和向银行的还本付息。同时公司将加强对 项目公司财务、经营方面的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且公司将持续通过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加强对资助对象的监 督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天祐、杨剑萍、魏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照比例提供同等 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法律法 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000 万澳元,不 存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日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