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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y 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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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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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 年12 月6 日中标新疆哈密风电基地烟墩第五风电场 20 万千瓦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中标80 台2.5MW 风电机组。 详见《关于特许权中标的公告》(编号2010-073)。公司于2011 年4 月28 日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节能”)签订该项 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中节能、(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80 台2.5M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合同金额:899,000,000.00 元人民币

生效时间:2011 年4 月28 日

供货期限:2011 年8 月至11 月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设备总价的10%,合同生效后,买方获得新疆 哈密风电基地烟墩第五风电场20 万千瓦项目核准批复以及卖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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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求的单据核对无误后30 天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

2、到货进度款:到达交货现场并完成交接手续设备的合同价格 的50%,买方收到卖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0 天内将 所到设备合同价格的50%支付给卖方作为设备到货款;

3、设备投运款:合同设备总价的30%,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经双 方签署的安装验收报告及增值税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 天内支付合 同设备总价30%的设备投运款;

4、预验收款:合同设备总价的10%,买方收到卖方提交质保期 保函及预验收证书,经审核无误后30 天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10%的 预验收款。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业主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 号北京印象大厦1 号楼2

门1007 室

法定代表人:王小康

注册资本: 16 亿元

经营范围: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

维护。

2、业主方履约能力

业主方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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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 3、2010 年公司向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销售机组2.31

亿元(含税)。

  • 4、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 1、本次合同收入占公司2010 年营业收入的4.37%。

  •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

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公司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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