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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r 2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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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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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2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转让北京兴启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兴启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转让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 限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4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2010-067)。
2011 年3 月28 日,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天润”)与三峡新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1、甲方(转让方)
北京天润,为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
2、乙方(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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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金风
科技12.38%的股份,为金风科技第二大股东。
二、关联交易标的
北京天润持有的北京兴启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兴启源”)100%股权。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北京兴启源对金风科技无欠款。 北京兴启源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2009 年12 月31 日 | 2010 年12 月31 日 | |
| 净资产 | 11,384,788.76 | 76,356,464.01 |
| 营业收入 | 0 | 0 |
| 税前净利润 | -368,899.64 | -2,436,009.84 |
| 税后净利润 | -276,674.73 | -2,528,324.75 |
三、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一) 股权转让价款
以北京兴启源2010 年10 月31 日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 定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1,150 万元人民币。
三峡新能源以上述对价获得北京兴启源100%的股权应包含朱日 和一期、二期项目。
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为基准,北京天润将获利人民 币3514.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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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共分四笔支付:
-
1、在协议双方根据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股东会或董事会批
-
准后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待交易完成,上述预付款抵作交易价款。
-
2、除非工商登记机关另有要求,在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以满足
-
后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格的80%。
-
3、在完成工商变更后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格
-
的5%。
-
4、在朱日和二期项目获得核准文件后5 个工作日内日支付剩余
-
5%的价款。如果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不能获得核准,股权转让价 款应减少人民币1000 万,调整为人民币1.015 亿。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
1、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务、法
-
律调查),结果符合乙方的投资标准;(乙方应当在尽职调查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是否符合其投资标准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 通知甲方的,视为尽职调查结果符合其投资标准)。
-
2、各方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本次交易
-
做出相关决议,任何一方做出该决议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 知其他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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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估报告》经中国三峡集团公司备案或批准。
4、所有其他本协议项下交易及其他事项有关的所有必要的同意、 批准、许可及认可均已经取得(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除外),任何 一方获得与该方相关的全部批准、许可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通知 其他各方。最后发出该通知的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该通知后,本协 议生效。
以上所有条件须在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后60 个工作日内满足。 任何一方未履行上述第1条和2 条约定的通知义务的,除该方及时提 出相反证据,本协议签署后60 个工作日后生效。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给予一定的宽限 期,要求予以纠正,如在宽限期内仍未纠正,守约方可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之损失;或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 成为不必要,则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 任及赔偿守约方之损失。
3、乙方未能按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当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根据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累 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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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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