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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an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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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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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7 月14 日中标甘肃酒泉风电基地瓜州干河口第六 风电场20 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中标134 台1.5MW 风电机组,详 见《关于中标甘肃酒泉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公告》(编号2008-038)。 公司于2009 年12 月31 日与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

  • 称“鑫汇风电”)签订该项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鑫汇风电、(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134 台1.5M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合同金额:1,084,998,000.00 元人民币

该项目中标金额1,285,971,606.00 元,根据2009 年国内风电设

备市场价格情况,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调低了合同金额。

生效时间:2009 年12 月31 日

供货期限:2010 年8 月至2011 年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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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 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 日内,买方将履约 保证金退还卖方。

合同生效后14 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首批供货合同价10 %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15 日内支付首批供货合同价的10% 作为预付款,卖方在下批合同设备交货前150 天向买方提交金额为该 批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15 日内支付该批合同价 的10%作为预付款;卖方在每批合同设备交货前90 天向买方提交购 料通知及该批设备合同价格20%的财务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30 日 内支付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20%作为投料款;卖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 进度和批次交付每批合同设备,并将相关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 无误后15 日内支付该批设备合同价格的63%作为到货进度款;卖方 提供双方签署的该批合同设备的本地化验收证书及预验收证书15 日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设备价格的2%作为预验收款; 质保期满30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5%的质保金。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业主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瓜州县城西北44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杜克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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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贰仟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并经营风力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和

检修;备品备件的销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 2、业主方履约能力

业主方为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另一方 股东为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

  • 3、最近3 年公司未与该业主发生购销业务。

  • 4、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 1、本合同收入占公司2008 年营业收入的14.36%。

  •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

合同的履行而对鑫汇风电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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