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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Nov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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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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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09-062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克什克腾旗汇风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9 年11 月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北京天润”)与赤峰中人风能有限公司(简称“中人风能”)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天润将其持有的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风新能源”)3%的股权以330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中人风能,转让后北京天润不再持有汇风新能源的股权。 二、背景情况
2008 年4 月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克什克腾旗乌套海南风电场项目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北京天润为其控股子公司汇风新能源建设 的克什克腾旗乌套海南风电场项目(简称“克旗项目”)贷款在该项 目固定资产抵押、收费账户监管基础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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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2.53 亿元(实际贷款金额为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 于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克什克腾旗乌套海南风电场项目贷 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08-029)。
2009 年3 月25 日,北京天润与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联谊 ”)、中人风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天润将其所 持有的汇风新能源4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中信联谊、中人风能,转让 后北京天润持有汇风新能源3%的股权;
同时北京天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 行(简称“中山路支行”)、中信联谊、中人风能、洪永生 、冀广福 签署《解除担保协议书》,解除北京天润为汇风新能源贷款承担的连 带责任担保,转由汇风新能源其他股东中信联谊、中人风能、洪永生 、 冀广福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约定在中山路支行贷款存续 期间,如汇风新能源连续两个季度没有正常归还其本息,北京天润同 意回购中信联谊、中人风能、洪永生、冀广福持有的汇风新能源97% 的股权,回购价为汇风新能源当期净资产的30%,中山路支行对上述 转让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详见《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转让及解除克什克腾旗乌套海南风电场项目贷款担保的 公告》(编号2009-018)。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股权转让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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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受让方:赤峰中人风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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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汇风新能源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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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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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 所:克旗芝瑞镇大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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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洪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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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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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收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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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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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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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服务,相关电力设备的制造和生产销售(国家法 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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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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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
(1)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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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天润以330 万元的价格向中 人风能转让其持有的汇风新能源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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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中人风能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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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润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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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生效条件
-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
-
立。
- (2)本协议在满足下述条件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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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北京天润公司章程,本协议获得北京天润相关单位的批
准;
b.汇风新能源2009 年3 月-2009 年9 月期间形成的可分配利 润已经向北京天润分配;
c.本协议经贷款行(中山路支行)同意,北京天润与贷款行签 订的解除第三方保证协议书中股权回购条款自动失效。
(3)任何一方应不晚于涉及该方的所有生效条件均已成就并获 得相关法律文件之次日,就该等条件成就的事实书面通知另一方,先 发出该等通知的一方收到对方发出的该等通知的次日为本协议的生 效日。
5、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生效20 日内,中人风能未按本协议约定向北京 天润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北京天润有权要求中人风能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五。
(2)北京天润在收到股权转让款20 日内,未按本协议约定,协 助中人风能进行工商变更的,中人风能有权要求北京天润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五。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均可 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赤峰中人风能有限公司
住 所: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钢铁街东段(东安小区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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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洪永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完成北京天润对克旗项目的销售,同时解除北京天润 对该项目贷款偿还的连带责任。
六、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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