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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WIND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Apr 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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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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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达坂城风电一场 29.25MW 风电中标项目供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风科技”或“公司”)于 2009 年4 月16 日中标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风能公司”) 利用德国政府混合贷款扩建新疆达坂城风电一场29.25MW 风电项目, 该项目供货合同已正式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合同签署日期:2009 年4 月22 日

合同签署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公司与风能公司签订上述中标项目的风电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标 的为39 台金风750KW 风电机组(含塔架),合同金额145,380,000 元。

本次交易对方风能公司为金风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公司参与风能公司公开招标并中标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经 公司申请,本次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不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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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忠 公司注册地: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 号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7228601072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电子工 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规定的 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 发电成套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研究、 推广服务。

风能公司的股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持有38.93%)、中 国水利投资集团(持有33.89%)、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7.74%)、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9.44%),其中国水利投资 集团、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风能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风电场开发运营业务。根据新疆国信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国会审字[2009]第61 号审计报告:风能 公司200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874,733.57 元,净利润 185,756,971.71 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风能公司总资产 939,416,222.90 元,净资产849,106,450.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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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公司持有金风科技18.27%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公司以市场定价原则参与风能公司的项目招标,并根 据中标价格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确定的价格,价格公允合理。 四、合同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人民币145,380,000 元(壹亿肆仟伍佰叁拾捌万 元整)。

2、结算方式:买方在合同签订10 日内并收到卖方银行出具的金 额为合同总价20%的履约保函后,采用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预付款,¥29,076,000.00 元;买方在全部合同设备经工厂检 验合格后准备出厂发运前,15 日内采用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 价40%的进度款,¥58,152,000.00 元;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全部 合同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完毕后,15 日内买方采用电汇方式向卖 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安装调试款,¥43,614,000.00 元;卖方完成 全部合同设备的连续500 小时试运行,在双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并 收到卖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质保期保函后,15 日内买 方采用电汇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预验收款, ¥14,538,000.00 元。

履约保函用于补偿因卖方的过失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买 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全部合同设备预验收合格结束后 30 日内失效;

质保期保函用于补偿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的过失不能完全履行 质保期服务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质保期保函的有效期至全部合同设备 最终验收合格结束后失效。

3、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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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代表正式签字盖章;双方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后;买方收 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

4、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日起直至各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风能公司未发生关联交 易。

七、备查文件

风机设备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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