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oldcard Smart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1, 2016

55345_rns_2016-06-01_7c30cf3e-7ea3-4b16-954a-309b06f4303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6 061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 资”)与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长合”)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同步为其参股公司宁夏长合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元, 根据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实际需求分期支付。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借款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元;

借款期限:自本决议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

借款用途:用于宁夏长合归还银行借款、日常运营资金周转;

资金占用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借款利息; 还款计划:根据每期借款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已经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借款其他条件:就每期借款,宁夏长合的其他两位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步为 宁夏长合提供财务资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银西一号路以北、镇北堡林草实验厂用地 以南、以西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孔令贤

注册资本:286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天然气零售;天然气汽车加气;天然气施工工程管理咨询;天然 气的技术开发及应用;机电零配件销售

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华辰投资 1144万元 40%
蒲建东 1001万元 35%
杨清檀 715万元 25%

宁夏长合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宁夏长合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 有者净利润
32,264,248.46 5,157,914.38 27,106,334.08 5,242,630.14 -725,239.17

三、风险防范措施

华辰投资与宁夏长合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步为宁夏长合提供借款,并与宁 夏长合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华辰投资以及宁夏长合其他股东将督促宁夏长 合按照《借款协议》的要求按时还款付息。如宁夏长合违反《借款协议》约定的, 公司将督促华辰投资采取法律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参股公司项目进展;华辰投 资与宁夏长合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步为宁夏长合提供借款,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嘴山市华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其 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宁夏长合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元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借款,根据宁夏长合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实际需求分期支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收借款利息。我们认为:本次华辰投资与宁夏长合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宁 夏长合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六、其他

  1. 截至本决议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零元(不含本次

财务资助)。

  1. 公司承诺:在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