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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rtek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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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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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翊东)

本人黄翊东,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翊东,清华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现为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ellow of OSA),兼任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ACS Photonics杂志副主编,兼任公司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NEC光-无线器件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曾兼任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院长。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本人亲自出席15次,全程严格遵守会议议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依规行使表决权。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同时,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本年度对应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2次,本人亲自出席12次,全程深度参与议题研讨、事前审核、监督把关工作,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重点聚焦财务监督、董事候选人提名、薪酬合规等核心事项,积极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2025年5月22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和对议题相关情况的提问,深入了解股东的关注重点与诉求,切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亲自出席5次。会议针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等需独立董事独立审议事项,单独开展研讨,确保履职独立性不受干扰。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及后勤保障,及时传递公司经营、财务、内控等相关文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针对公司本年度重大事项,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明确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事前对公司2025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前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合规审议程序,定价公允,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与信息披露事项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重点核查了财务数据真实性、信息披露完整性

2


与准确性,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4、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公司实施了“家园8号”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聘用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未涉及的事项

2025年,公司未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7、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各类会议外,本人通过邮件、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不定期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与合规状况。针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等事项,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开展调研分析,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5天,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提升披露质量,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经营与财务信息。
2、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提升专业判断与监督能力,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全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咨询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为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法定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本年度对本人履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未来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翊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