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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Top E-Commerce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9

May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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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9-03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980,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8%。

  •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10日。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1 号),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向周敏发行 49,596,977 股股份、向江伟强发行18,035,264 股股份、向沈寒发行2,818,010 股股份、向 陈巧芸发行1,409,005 股股份、向李侃发行1,409,00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新增股份于 2018 年1 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1,435,110,371 股,发行后

总股本变为1,508,378,632 股。该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
发行股份数
量(股)
限售期
1 周敏 49,596,977 1、法定限售期:周敏、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取得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即2018 年1 月26 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承诺限售期:(1)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
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即12,060.00 万元,
则各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的30%;
(2)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即27,090.00 万元,
则各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的30%;
2 江伟强 18,03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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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3 沈寒 2,818,010 (3)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即
45,810.00 万元;同时,根据《减值测试报告》,优壹电商期末减值
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
金额,则周敏、沈寒、陈巧芸、李侃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的30%,江伟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数的40%;
(4)周敏、沈寒、陈巧芸、李侃于《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
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承诺服务期届满之日,则周敏、沈寒、陈
巧芸、李侃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10%。
4 陈巧芸 1,409,005
5 李侃 1,409,005
合计 73,268,261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1,558,041,33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20,197,836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037,843,494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周敏、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承诺: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13,400.00 万元、16,700.00 万元、20,800.00 万元。根据《资 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因本次交易而获 得上市公司股份的各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即周 敏、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的股份解禁条件为:

(1)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即12,060.00 万元,则各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30%;

(2)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 即27,090.00 万元,则各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 30%;

(3)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 利润的90%,即45,810.00 万元;同时,根据《减值测试报告》,优壹电商期末减值额<已 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金额,则周敏、沈寒、陈巧芸、 李侃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30%,江伟强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40%;

(4)周敏、沈寒、陈巧芸、李侃于《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承诺服务期届满之日,则周敏、沈寒、陈巧芸、李侃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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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优壹电商之认购方承诺:如优壹电商之认购方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的,则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应以 当期可转让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 或等于0 的,则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转让股份数量还应 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跨境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应比例, 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敏、龚炜、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资 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周敏、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承诺,优壹电商2017 年 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13,400.00 万元、16,700.00 万元、 20,800.00 万元。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广会审字 [2019]G19002730016 号审计报告后附优壹电商财务报表记载,优壹电商2018 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30,802.60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为3,813.49 万元(其中含政府补助金额3,777.4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989.11 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周敏、龚炜、江伟强、沈寒、陈巧芸、李侃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包含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税收返还或减免,但计入净利 润的政府补助、税收返还或减免不得超过盈利承诺人承诺当年净利润的10%。优壹电商2018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税收返还或减免金额为3,777.47 万元(税后),优壹电商盈 利承诺人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为16,700.00 万元,按10%计算为1,670.00 万元。故按照孰 低原则,2018 年度“净利润”可含政府补助、税收返还或减免金额1,670.00 万元。

综上,根据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计算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28,659.11 万元(含政府补助金额 1,670.00 万元)。超过了优壹电商盈利承诺人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 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 年5 月10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980,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8%。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 名。

  •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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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东全称 发行股份数
量(股)
已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份
总数(股)
备注
1 周敏 49,596,977 14,879,093 34,717,884 14,879,093 19,838,791
2 江伟强 18,035,264 5,410,579 12,624,685 5,410,579 7,214,106
3 沈寒 2,818,010 845,403 1,972,607 845,403 1,127,204
4 陈巧芸 1,409,005 422,701 986,304 422,701 563,603
5 李侃 1,409,005 422,701 986,304 422,701 563,603
合计 73,268,261 21,980,477 51,287,784 21,980,477 29,307,307

注:1、根据限售期约定,本次解除限售为发行对象第二期解除限售,即根据跨境通认可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若优壹电商2017 年度、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 利润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即27,090.00 万元,则各优壹电商之认购方可解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的30%。

2、周敏先生为公司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 个月内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离职生效日期为2018 年 11 月28 日,在申报离任起六个月内其所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将被全部锁定。 周敏先生、江伟强先生、 沈寒女士、陈巧芸女士和李侃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跨境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均履行了承诺。跨境通本次 21,980,477 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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