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lobal Top E-Commerce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0

54661_rns_2020-04-29_db89be14-d266-4e03-b756-c27de2f3bf3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监事、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 有的本公司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券 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 个月时间限制。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 前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 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讼。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 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 (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本《章程》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并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处罚;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 位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 (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本《章程》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并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处罚;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 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 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 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前款中“条件”系指: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 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变更。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 事、监事、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 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 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 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 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征集股东投票权,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并向被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充分披露有关信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行为设置最低持股比例 息; 等不适当障碍而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征集投票权时对被征集投票权的 股东所作的承诺和条件行使投票权。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 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 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不与董事、 总 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 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 该人负责的合同。 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 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于公司监事、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 经理、董事会秘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书;根据 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副 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事项和奖惩事项;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十五)听取公司 总 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理的工作; 总 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 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 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 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提请 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提请 董事会予以罢免; 董事会予以罢免; (十七)当发现控股股东有侵占公司资产行 (十七)当发现控股股东有侵占公司资产行 为时,董事会有权立即启动 “占用即冻结” 为时,董事会有权立即启动 “占用即冻结” 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行为 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行为 时,董事会有权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 时,董事会有权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 股权,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 股权,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 偿还侵占资产; 偿还侵占资产;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 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和处置非正常损失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处置非正常损失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公司资产合理经营投资的权限,以 董事会对公司资产合理经营投资的权限,以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为限。 其中,关于对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为限。 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权限如下: 其中,关于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达到 (一)单个项目投资额小于或等于最近一期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经审计净资产 5%的,由总经理研究决定,报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 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二)投资额小于或等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资产 20%的,由总经理拟定方案,经董事会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批准后执行;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三) 投资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20%的,由总经理拟定方案,董事会同意,经 过一千万元; 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累计超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后的其他对外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投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百万元; (五) 风险性的投资权限如下:投资额小于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含承担的债务和费 或等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的,由总经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理研究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投资额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小于或等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总经理拟定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投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资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由总 超过一百万元。 经理拟定方案,董事会同意,经股东大会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准后执行。 绝对值计算。 其中,关于处置非正常损失的审批权限如下: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达到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单个事项的损失净额小于或等于300 万元的,由总经理研究决定,报董事长批准 后执行;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五千万元;

(二)单个事项的损失净额超过300 万元的,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由总经理拟定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者作为计算数据; 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 过五千万元;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关于对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外担保、资产抵押的权限如下: 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 (一)单项资产抵押数额小于或等于最近一 百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由总经理研究决定,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二) 单项对外担保、资产抵押数额小于或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等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总经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理拟定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与担保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超过五百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三)单项对外担保、资产抵押数额大于最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经股东大会批 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 准后执行,与担保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 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 授权代表应当回避表决; 绝对值低于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 (四)单项对外担保、资产抵押数额大于最 交易所申请豁免适用本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应当有被担保 的规定。 方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审计报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告,以及法律意见书。 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 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1 名,由董事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 总 经理1 名,由董 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3 至6 名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3 至6 名副 总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 聘。 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公司 总 经理、副 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条 经理每届任期3 年,经理连 第一百五十条 总 经理每届任期3 年, 总 经 聘可以连任。 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五十一条 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 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二条 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 经理应制订 总 经理工作 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经理工作制度包括下列内 第一百五十三条 总 经理工作制度包括下列 容: 内容: (一)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 (一) 总 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 人员; 的人员; (二)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 (二) 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 职责及其分工; 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 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五十四条 总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前提出辞职。有关 总 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办法由 总 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副经理由总经理提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副 总 经理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名,董事会聘任,副 总 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是: 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 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二)协调和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承办 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董事会交办的工作; 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 (四)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 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 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 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 (五)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 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 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 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工作并签字; (六)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 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 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 并公告; 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 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 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告并披露; 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 (八)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 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 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 和义务; 询;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九)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 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培训,协助前 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 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 (十)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 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 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员,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一)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十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董事、 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事。 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 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 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 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委员会监督 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 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