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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TEK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11, 2017
52410_rns_2017-07-11_00ca0ec2-9bc0-4a02-8e4f-d5a6bc52165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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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親自辦理地址)
台北郵局第1 1 9 7 3號信箱( 郵寄專用信箱)
請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
沿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虛股務專線:(02)2389-2999(代表號),公司代號629
線網 址:ht t p: // w ww . kg ie w o rl d .c om . tw
先營業時間:週一~週五9:00~17:00
摺
再
撕
第
聯
請
沿
虛
國 內線
郵資已付先
摺
再
台北郵局許可證 撕
台北字第1304號
國內郵簡
無法投遞請退回原處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
戶號:
股東 台啟
開會通知書
請即拆閱
※
出者徵106-1 出席通知書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629
第席視求
通為人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106 年 1 月23 日(星期一)舉行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請將出席證交付本人收執。
二知時
親或
書自此 致
聯受碩
及出託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委席工
代
託,
書但理股東戶號 業
人
二委
者託者股東姓名
均書視
簽由為(親自參加股東會請簽名或蓋章) 普通股股數
名股委
或東託中華民國 106 年 月 日
蓋交出(委託出席者請填寫背面委託書)
106-1
章付席
※本次股東臨時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六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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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106 年1 月23 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整,假桃園市新屋區快速路六段638 號3 樓,召開106 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議事項:一、討論事項(一):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選舉事項:1. 增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三、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 -
貳、 本次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係爰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若新任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 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有關新選任董事兼任內容,將於股東會討論本 案時補充之。 -
第 參、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5年12月25日起至106年1月23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
三 肆、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伍、檢奉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免寄回),於開會當 -
聯 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後 ,最遲應於 開會5 日前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 號5 樓) 辦理委託出席,以利寄發出席證。 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會場申請補發。-
陸、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05 年12 月30 日前上傳至證基會網站 (http://free.sfi.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
柒、本次股東臨時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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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貴股東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第
四
聯
第
五
聯
委 託 書 一、 二、 委 託 人(股東) 編號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 禁 發 體 者 電 股東戶號 持有股數 簽名或蓋章 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6 年1 月23 日舉行之股東臨時會,代理人並依 止 現 事 , 話 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交付 違法 證向 最高 :(○ 姓名或名稱 現 取 集 給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二 下列議案未勾選者 金 得 保 予 ) 或 及 結 檢 徵求人 簽名或蓋章 ,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二 其 使 算 舉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五 戶 號 他 用 所 獎 1.○贊成2.○反對3.○棄權 利 委 檢 金 四 3.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增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 益之 託書 舉, 五萬 七三 姓名或名稱 1.○贊成2.○反對3.○棄權 價 , 經 元 七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 購 可 查 , 三 受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三 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 委 檢 證 檢 。 戶 號 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託 附 屬 舉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書 具 實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 行 。 姓名或名稱 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為 身分證字號 此 致 或統一編號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106 年 月 日 地 址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106-1
委 託 書 使 用 規 則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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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均簽名或蓋章者 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
三、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 一人為限。 -
第 四、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 -
六 五、股東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
聯 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5 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2 號5 樓)。-
七、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
八、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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