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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TEK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l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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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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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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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2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臺北北門郵局第 11973 號信箱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請股東多加利用 「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如欲出席 股東會現場,貴股東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量 測體溫。倘股東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 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 ,禁止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 ,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股務語音專線:(02)23892999 4566
https://www.kgieworld.com.tw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1304 號 國 內 郵 簡 無法投遞請退回原處 (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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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號:
股東 台啟
開會通知書
請即拆閱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 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 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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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時
碩
工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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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一O九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舉行之股東常會,請將出席證交付本人收執。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戶號 股東姓名 (親自參加股東會請簽名或蓋章) 普通股股數 中華民國一O九年 月 日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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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29
請蓋原留印鑑
戶號 戶名
原 登 記
銀行帳號
銀行代號 帳號(請由左方依序填寫分行別、科目、帳號、檢號,多餘空格留在右方)
茲同意本人每年度現金股
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郵寄支票 取消匯款改為親自領取支票 利依左列登記資料辦理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629
戶號 電 話
姓名
國籍/法定代理人姓名 本股東凡領取股利、轉讓過戶及質權設定等事宜即日起概以下列印鑑為憑
身 分 證 號 碼
出 生 日 期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
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
現 記
金 表
股 填
利 寫
領 說
取 明 新變 匯款
方 詳 更 領取
式 右 登
登 列 記
第
三
聯
印
戶
鑑
卡 籍
填
地
寫 留
說
通 存
明
詳 訊 印
右
列 處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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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領取方式登記表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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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欲選擇將現金股利直接匯入銀行帳戶之股東,請填寫銀行帳號 並以股東本人帳號為限。 二、無銀行帳號者採郵寄支票及原登記帳號無誤者,不須將此登記 表寄回。 三、如採郵寄支票或因資料不符遭致退匯,或要採匯款(新增)但未 寄回本登記表者,一律依原留通訊地址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 轉讓支票。 四、本登記表請填妥蓋章後於109年6月30日前寄達凱基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 五、現金股利在30元(含)以下者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另寄領取通 知書,並請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領取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六、原登記資料無誤且不變更者不須寄回。
印 鑑 卡 填 寫 須 知
貴股東惠鑒:
- 一、請核對左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留存印鑑」欄加蓋 印鑑(未成年股東另應由父母加蓋雙方印鑑;或由父母雙方簽 立同意書由一方代表蓋印留存者,方得僅留存一方印鑑),並 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需連同父母雙方身分證影 本一併檢附,未滿十四歲尚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股東得以戶 口名簿影本代替。)一份寄回,以保障您權益之行使。 二、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於原處 自行訂正並加蓋印鑑,俾憑更改存檔資料。 三、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
時碩工業 109.06.30 慶
本公司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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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2
-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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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預計發行總額(股):4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5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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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既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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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至屆滿下述時程時仍在職,個人績效 與營運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者,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與營運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四十股份。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與營運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三十股份。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期滿日前一年度個人 績效與營運績效達本公司訂定之目標績效,得既得百分之三十股份。 (2)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 作規則等情形時,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對於公司無償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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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員工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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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員工及由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控制持股達100%之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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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際得為被給與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其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 定後,提報董事會決議之,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分者,於提報董事會 前,應先提報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 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 之三,且加計其累計被給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 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 開比例之限制。本項所揭單一員工得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如 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實際 得獲配之員工,須能配合簽約及保密之規定辦理者為限。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優秀專業人才,連結同仁未來收益與公司未來 價值,以共創公司成長、同仁及股東長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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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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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9年5月4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37.7元預估,如以三年度發放,每年 分攤費用化金額,由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別為新台幣11,027,250元、4,24 1,250元、1,696,500元,合計為16,9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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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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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第三年度對公司每股盈餘影響各約0.164 元、0.063元、0.025元 (以109年3月31日已發行流通股數(未扣除庫藏股247,000股)合計 67,25 2,000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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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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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有限,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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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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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予以出售、轉讓、贈與、質押、請求公司買回,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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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之出席、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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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及表決權,皆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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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享有股息、紅利及資 本公積之受配權利,其他股東權利則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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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 票仍未享有表決權或盈餘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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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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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由 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獲配員工與信託機構簽訂、修 訂信託相關契約暨全權代理其處理相關信託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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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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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 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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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109年3月31日已發行流通股數(未扣除庫藏股247,000股)合計 67,252 ,000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50,000股,股權稀釋比率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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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9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109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 權行使股東權利: □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 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2.108年度盈餘分派案。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3.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4.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5.擬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 □ 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 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 (限此一會期)。 此 致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民國1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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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9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109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年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6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3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 權行使股東權利: □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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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2.108年度盈餘分派案。 (1) ○ 承認(2) ○ 反對(3) ○ 棄權 3.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4.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5.擬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 ○ 贊成(2) ○ 反對(3) ○ 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 □ 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 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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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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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O九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委 託 書 使 用 規 則 摘 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 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 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 ,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 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 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 六、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外),其代理股數不得超過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七、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受託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 委託者,其代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亦不得超過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八、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 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九、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十、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十一、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十二、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十三、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敬啟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一、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O九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假桃園市中壢區樹籽路8號(南方 莊園渡假飯店亞維農-B廳),召開一O九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108年度 營業報告。2.108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10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08年 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108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6.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相關事項報告。7.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8.修正「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 告。9.修正「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二)承認事項:1.108年 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8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本公司「章程」案。 2.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擬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一O八年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總額新臺幣110,402,325元,依 109年2月29日之實際流通在外股數66,910,500股(已扣除庫藏股247,000股)計算,配發現金股利 新臺幣1.65元/股(即每壹股盈餘分配1.65元)。 三、有關本公司發行109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說明請詳第四聯。
四、本次股東會議案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 請股東輸入公司代號及年度,查詢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五、檢奉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二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 蓋章(免寄回),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8時30分,報到處地 點同會議地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第五聯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 址及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寄發出席證。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份證明 文件逕至會場申請補發。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 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9年5月30日至109年6月27日止,請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網址:https:// 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九、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將於109年5月29日前上傳至證基會網站 (https://free.sfi.org.tw),查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十、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此 致 貴股東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時碩工業 109.06.30 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