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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PMX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1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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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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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時
開會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 398 號 3 樓【古華花園飯店桃風廳】
報告事項
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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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鑒察。 -
說 明: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9頁~11頁附件一。
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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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報請 鑒察。 -
說 明:檢附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12頁附件二。
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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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報請 鑒察。 -
說 明:依公司章程所訂之提撥比率及本公司一○六年度獲利狀況,經本公司薪資報酬 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以現金方式分派一○六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9,834,539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9,954,137元
第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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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報請 公鑒。 -
說 明:一、本公司為海外轉投資,於106年11月10日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董事會 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51431號函核准在案,自107年02月05日 起於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
二、發行條件如下:-
一 -
( )
債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二)發行期間:三年,自107年2月5日至110年2月5日。 -
(
三)發行面額及發行價格:本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元整,依票面金 額之100.5%發行,發行總張數為壹萬伍仟張。
-
( 四 ) 票面利率:利率為 0% 。
( 五 ) 轉換價格:每股新台幣 193 元。
- (
六)還本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 通股,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本公司由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 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為面額之100.75%,實 質收益率0.25%)將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 一次償還。
( 七 ) 受託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八 ) 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委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轉換情形: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尚無持有人申請轉換。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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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一○六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翁博仁 會計師、陳慧銘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經審計委員 會審查完竣。 -
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9頁~11頁及13頁~30頁附件 一及附件三。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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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一、本公司一○六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806,459,735元,考量公司業務發展 需求,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20,280,9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6.35元,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次現金股利分派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轉 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
二、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三、本分派案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員工或註 銷、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 量,股東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 關事宜。 -
四、檢附「盈餘分派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1頁附件四。 -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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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配合法令及實務運作,擬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 二、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2頁~33頁附件五。 三、提請 討論。 -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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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擬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依據主管機關「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2條第1項 第3款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訂定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該 公開發行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並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 性。」。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第 4 條第 1 項,擬增加背書保證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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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背書保證額度: -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百。對單一 企業背書保證之累積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一百六十為限 ,如因業務關係而對單一企業從事背書保證者,除受前項規範外, 其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與本公司交易之總額(雙方間 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額度: -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淨 值百分之二百。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累積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 期淨值百分之一百六十,如因業務關係而對單一企業從事背書保證 者,則除受前項規範外,其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與本 公司交易之總額(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基於集團相互間持股百分之百公司業務往來增加,及後續背書保證 需求,依現行辦法不符公司營運管理所需,故修正背書保證額度實 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三、 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34 頁~ 35 頁附件六。
四、 提請 討論。
決 議:
第三案董事會 提
案 由:本公司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實務運作,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二、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6頁~39頁附件七。 三、提請 討論。
決 議:
第四案 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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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修正「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配合法令及實務運作,擬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二、檢附修正前後對照表,謹請參閱議事手冊第40頁附件八。 三、提請 討論。 -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