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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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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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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20-048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公布的《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 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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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 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 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 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依照本次发行方案,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基准日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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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 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假设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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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4.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不超过 134,025,677 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 超过 134,025,677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 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 量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中 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调 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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