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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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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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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 认为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各项条件。因此,我们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本次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案切实可行,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用于基于分布式架构的智能金融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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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我 们认为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符合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我们对此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实现路径要求,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证券品种的规定,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融资是必要且合理的。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非公开发 行股票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 者、自然人等。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确 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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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基于上市以来公司注重股东回报获投资者认可、募投项目科学合 理、未来投资收益可期等因素,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具备可 行性。

(五)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资 金实力满足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均可以参与本次发行,具备公平性与合 理性。

(六)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 的具体措施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清 晰详细,填补的具体措施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增长, 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但由于募投项目从 建设到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出具了对应的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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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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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钱英 郑建明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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