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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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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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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7-088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公司 2017 年度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的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 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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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发行人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目前,除鲲鹏高伟达 1 号外,发行人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 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关于发行股份限售期的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 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 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2、调整后:
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除鲲鹏高伟达 1 号外,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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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 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 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调整
1 、调整前: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予以披露。
2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 托人为发行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8 人, 分别为于伟、程军、王月、郑明、熊桂生、高源、沈远恒、张文隽, 因此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构成关联 关系。
目前,除鲲鹏高伟达 1 号外,发行人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之 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 也将进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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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其他调整
因拟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 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增加“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 情况”、“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等内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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