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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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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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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7-090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高伟达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伟达”或“发行人”)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9,00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为包括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内的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五名特定对象。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广州证 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认购方”)签署了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广州证券 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后实施。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广州证券鲲鹏高伟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1、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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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成立日期:1988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5,360,456,852 元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
2、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鲲鹏 1 号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 10,635 万元。鲲鹏 1 号 不存在分级等结构化设计的情况。
三、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鲲鹏 1 号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或“本协议”),《股 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 ) 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 股面值为 1 元。
1.2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高伟达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 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均价;(2)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 的百分之九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股票均价的计算 = 公式为: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 发行期首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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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高伟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鲲鹏高伟达 1 号资管计划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 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 价格认购。
1.3 发行数量
高伟达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前,高伟达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的股份数量。
(二) 认购方式
-
2.1 经协商一致同意,认购方以人民币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
行的股票,具体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认购金额(万元) |
|---|---|---|
| 1 | 鲲鹏高伟达1号资管计划 | 不超过10,635 |
(三) 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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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方同意并确认,认购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其
-
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转增股份等,应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四) 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4.1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 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
-
4.2 本协议在如下所有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项依法获得甲方董事会
-
和股东大会批准;
-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的本协议的议案;
-
(3)鲲鹏高伟达 1 号资管计划依法有效成立,经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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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5.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 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 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 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5.2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本 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 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 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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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鲲鹏 1 号)签署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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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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