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lobal Info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Dec 29, 2016

55452_rns_2016-12-29_4ee78b0d-0933-4ea5-ac93-51afd779c62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 2016-149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62 号)核准,向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余江县泰和睿思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 3,639,215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91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7,899,910.6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066,294.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33,615.87 元,已存入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684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支付收购上海睿民100%股权的价款 30,000.00 5,000.00
合 计 30,000.00 5,000.00

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募集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 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16]4678 号《关于高 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 议情况和相关意见

1、审议情况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 46,833,615.87 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 46,833,615.87 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 46,833,615.87 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46,833,615.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经核查后认 为,高伟达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 出具鉴证报告,且本次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因此,高伟达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高伟达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华泰联合证券对高伟达本次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9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