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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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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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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6-103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喀什尚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标的经营风险、行业发展和变化的风险、大客户集中的风险、 人才流失的风险、业绩承诺不达成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为 加快公司大数据技术应用领域的布局,经过详细的讨论并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后,拟使用自有资金 12,006 万元,在 2016 年至 2019 年 期间以分期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喀什尚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喀什尚河”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本次收购协议达成,并支付首付款后,高伟达将持有喀什尚河 100% 的股权,喀什尚河成为高伟达的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5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喀什 尚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交易协议条款 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与喀什尚河 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该股权转让事项已通过喀什尚河于 201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股 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无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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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对方(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为:

1、樟树市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樟树市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府桥路干部小区 11 栋楼底 64 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河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东情况:李楠持有 30%股权,黄河持有 70%股权。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为樟树市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樟树尚合”)持有的喀什尚河的 100%股权,樟树尚合保证该 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喀什尚河创立于 2015 年 10 月,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 影视策划;文艺创作;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831
资产总额 12,980,620.97
负债总额 6,759,066.04
净资产 6,221,5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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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1-8
营业收入 47,976,218.33
营业利润 4,445,945.85
净利润 4,445,920.8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中汇会审[2016]4340 号《审计报告》。

(二)基本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喀什尚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 川渝大厦 17 楼 1702 号

3、法定代表人:黄河

4、注册资本:50 万元

5、主营业务概况:喀什尚河是一家移动互联网广告公司,通过 对优秀互联网企业旗下产品提供专有品牌推广业务,相应获得代理权, 根据受托方推广产品的收入,按照协议约定比例与受托方分成。

喀什尚河通过对移动广告投放需求方进行营销方案设计,优化产 品筛选,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能力以及运营能力,对用户进行大数据分 析,实现移动广告的精准投放,喀什尚河依靠自身技术实力,能进一 步提高有效用户转化率,降低客户营销成本,最终实现流量变现,形 成收益。

目前,喀什尚河主要服务领域包括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两部分, 平台客户皆在相关行业内排名领先。其客户对技术服务提供商有较高 要求,喀什尚河依托于自身大数据分析技术以及较高效的运营能力, 尤其独创人群分析模型和算法,获得了客户青睐。

公司认为喀什尚河技术模式相对成熟,通过技术整合,可广泛服 务于有移动营销需求的其他行业。

喀什尚河现有员工 20 多名,创始人均来自于互联网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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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

(三)业务及盈利模式

喀什尚河利用移动营销运营平台及大数据系统,通过对优秀互联 网企业旗下产品提供专有品牌推广业务,相应获得代理权,根据受托 方推广产品的收入,按照协议约定比例与受托方分成。

(四)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1 樟树市尚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 100%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樟树尚合、黄河和李楠签署关于喀什尚河的 100%股权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 ) 成交金额:

高伟达收购樟树尚合持有的喀什尚河 100%股权,收购金额总计 12,006 万元。收购金额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年度 付款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万元)
2016年 在全部先决条件均得以满足或未实现的先决
条件被高伟达书面放弃,且自高伟达记载于
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30% 3,601.80
2017年 自2016年税后净利润经高伟达指定审计机构
审计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10% 1,200.60
2018年 自2017年税后净利润经高伟达指定审计机构
审计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0% 3,601.80
2019年 自2018年税后净利润经高伟达指定审计机构
审计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0% 3,601.80
合计 12,006.00

樟树尚合和黄河承诺,2016 年度喀什尚河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870 万元,自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 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为高伟达贡献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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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7 年度将实现税后净利润 1,131 万元,2018 年度将实现税 后净利润 1,470 万元。该等净利润应根据收购方认可的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最终确认。

若上述承诺的各年度税后净利润经高伟达认可的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实际税后净利润与相应年度的承诺 税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 2016 年税后净利润经审计确认未能实现,则喀什尚河原 股东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高伟达已支付的首期 转让款退还高伟达,股权转让协议即终止履行。

(2)如 2017、2018 任一年度的实际税后净利润达到或超过承诺 税后净利润的 80%,但未 100%实现时,则当期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 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 当期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 (该年度实际税后净利润÷该年度承 诺税后净利润)×当期应支付股权转让款

(3)若喀什尚河 2017、2018 任一年度的实际税后净利润低于当 期承诺业绩的 80%,则高伟达暂停支付当期及后续转让价款;

(4)高伟达因上述第(3)项暂停付款后,如果未达标的该业绩承 诺期及后续一期或多期的实际业绩累计计算之和达到该等几期对应 的承诺业绩累计计算之和的 80%,则高伟达同意恢复支付转让价款, = 届时,高伟达支付的转让价款 该等几期实际业绩之和÷该等几期承 诺业绩之和×该等几期暂停支付的转让价款之和;及

(5)高伟达最后一期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如发生上述第(3)项收 购方暂停支付的情形且仍未满足第(4)项所述情形恢复支付的,则高 伟达应按如下方式支付尚未支付的各业绩承诺期(包括最后一期)的 = 转让价款:届时应付的转让价款 尚未支付的各业绩承诺期(包括最 后一期)实际业绩之和÷尚未支付的各业绩承诺期(包括最后一期) 的承诺业绩之和×尚未支付的各业绩承诺期(包括最后一期)的转让 价款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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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依据:基于审计报告中对喀什尚河过去业绩的呈现, 并充分评估喀什尚河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和业绩预测,同时参考同行业 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综合考虑给予喀什尚河整体估值 12,006 万元 人民币,首期收购 30%股权对应股权转让款共计 3,601.80 万元。

(三)人员安排:喀什尚河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由 高伟达委派;高伟达向喀什尚河董事会推荐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和一名 财务总监。

(四)支付安排:本次收购先决条件具备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公 司向樟树尚合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且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后生效。

(六)资金来源:本次股权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喀什尚河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割日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五、 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喀什尚河通过对优秀互联网企业旗下产品提供专有品牌推广业 务,相应获得代理权,根据受托方推广产品的收入,按照协议约定比 例与受托方分成。

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在大数据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希望利用现 有的营销体系和客户关系,通过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应用,来拓展新的 服务类型和内容,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技术服务。

目前国内大数据各应用领域中,移动营销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稳 定和成熟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相比较而言,移动营销的盈利前景 较为确定。行业内期望在大数据技术应用领域获得一席之地的公司, 都不会轻易放弃移动营销领域的布局。

移动数字营销是大数据技术的具体应用场景,也是未来大数据应 用领域的趋势。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收购,一方面帮助收购企业对接公 司在原有大数据领域已有的数据分析、建模等方面的研发技术优势; 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收购企业的技术应用能力为公司现有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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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内其他客户提供精准的移动数字营销服务,拓展的自身的服务领 域和服务能力。

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收购,补充大数据应用场景,完善公司的大数 据分析能力,构建更为有力的数据模型团队。随着喀什尚河 2016 年 至 2018 年共三期的业绩承诺的逐步实现,也将会为公司贡献持续稳 定的经营业绩。

六、 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喀什尚河的成立时间较短,其团队的持续运营经 验有待时间的验证。未来公司将积极为喀什尚河导入经营管理的经验 和资源,不断强化喀什尚河在运营、财务和销售方面的管控力度和能 力。

2、行业发展和变化的风险:移动营销行业兴起时间不长,但是 发展迅猛。在此过程中,能否跟上行业发展和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是 对喀什尚河团队的考验。公司将积极利用自身在大数据领域的积累, 协助喀什尚河补充其技术力量。

3、大客户集中的风险:目前喀什尚河大客户相对集中,未来如 果不能持续与大客户开展合作,将面对业务发展受阻的风险。公司将 积极利用在金融领域的客户资源,积极为喀什尚河导入金融客户,拓 宽喀什尚河的服务领域。

4、人才流失的风险:人才构成了喀什尚河的核心竞争力。如果 未来团队出现大量流失,将会对喀什尚河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将通过加大人才引入,以及将喀什尚河的团队纳入未来股权激励范畴 等措施协助喀什尚河积极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5、业绩承诺不达成的风险:未来如果出现上述风险的同时,喀 什尚河的经营和业绩有可能受到影响。公司将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和优 势,协助喀什尚河的管理层应对以上风险,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

七、 备查文件:

1、《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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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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