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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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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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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6-102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审核通过该公告事 项,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 进度。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3 号)核准,高伟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伟达”)于 2015 年 5 月 8 日 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540.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896.6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44.16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对以 上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5BJA80052-1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银行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10,013.21 | 10,013.21 |
| 保险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7,060.52 | 7,060.52 |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2,161.56 | 2,1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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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 8,271.19 | 8,271.19 |
|---|---|---|
|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客户体验与分析管理平台 | 2,790.04 | 2,790.04 |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 3,073.56 | 3,073.56 |
| 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274.08 |
| 合计 | 39,370.08 | 33,644.16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银行业 IT 整体解决 方案”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37,689,565.52 元先行投入;“证券业客户 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5,552,581.93 元先行投入;“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项目已由公司利 用自筹资金 20,487,124.62 元先行投入;“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客户体 验与分析管理平台”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6,910,665.39 元先行 投入;“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7,405,971.87 元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 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 XYZH/2015BJA80071 号《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8,045,909.33 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实施主体和实施进 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金额 |
实际投入 情况 |
实施进度 比例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 点 |
完工日期 |
| 1 | 银行业IT整体解决方 案 |
10,013.21 | 10,013.21 | 100.00%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05月31日 |
| 2 | 保险业IT整体解决方 案 |
7,060.52 | 4,973.05 | 70.43%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12月31日 |
| 3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 务整体解决方案 |
2,161.56 | 1,054.42 | 48.78%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12月31日 |
| 4 | 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 化运营管理平台 |
8,271.19 | 5,094.46 | 61.59%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12月31日 |
| 5 |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 | 2,790.04 | 2,491.92 | 89.31%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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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体验与分析管理 平台 |
|||||||
|---|---|---|---|---|---|---|---|
| 6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 3,073.56 | 2,818.94 | 91.72% | 高伟达 | 北京 | 2016年12月31日 |
| 7 | 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 流动资金 |
274.08 | 274.08 | 100.00% | 高伟达 | 北京 | 2015年12月31日 |
| 合计 | 33,644.16 | 26,720.08 | - | - | - |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完成投资 26,720.08 万元,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0,283,730.58 元(含利息、手续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整体上按照规划持续推进。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一 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以及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的具体情 况及原因
“ ” “ 公司将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云计算数据中 心一体化运营管理项目”和“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客户体验与分析管 理平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从南京市转移到北京市, 将以上三个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高伟达,变更为上市公司母公司, 暨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之初,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物业资产 并装修的方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场地 | 装修 | 与购置物业相关的资金 |
| 银行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3,600 | 360 | 3,960 |
| 保险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1,150 | 235 | 1,385 |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750 | 75 | 825 |
| 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 2,400 | 240 | 2,640 |
|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客户体验与分析 | 900 | 90 | 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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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平台 | |||
|---|---|---|---|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 969.6 | 96.96 | 1,067 |
| 合计 | 9,769.60 | 1,096.96 | 10,866.56 |
目前,随着近几年商业物业资产的价格发生很大变化,理想区域 内在售物业减少等因素影响,原有已购买物业资产的方式实施募投项 目的方案可行性进一步降低。与此同时,公司自有物业中有一处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32 号高斓大厦 15 层全部,面积为 1,868 平方 米的房产,可以通过工位置换和缩减闲置使用面积的方式腾挪出来, 作为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场地。本着节省实施成本,以及管理和办公便 利的考虑,公司拟将此处物业资产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场 所。
同时,考虑到从项目规划到项目实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等待,之 前规划的人员、设备和无形资产等方面的成本有可能出现增长。为了 募投项目的顺畅实施,公司拟将每个项目中原计划用于购置房产和装 修的项目支出转为各个项目实施的备用金。未来一旦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产生需要,公司将通过合法合规的审核流程,将备用金用于项目的 具体实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备用金 |
| 银行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3,960.00 |
| 保险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1,385.00 |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825.00 |
| 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 2,640.00 |
|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业客户体验与分析管理平台 | 990.00 |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 1,066.56 |
| 合计 | 10,866.56 |
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规划到项目实施耗时较长, 公司拟在原有募投项目规划基础上,保证募集资金投向、资金额度不 变的前提下,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技术进步水平及项目实施情况, 动态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流动资金等 的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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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达将针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设立专项账户,并纳入三方监管 协议范围。
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的情 况及原因
由于近期公司在证券行业客户的拓展集中在华东地区,出于业务 发展的需要,公司逐渐将服务于证券行业客户的研发实施团队向全资 子公司江苏高伟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伟达”)进行 集中配置。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效 率,公司将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 解决方案”的实施地点由北京调整为南京,实施主体由高伟达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变更为江苏高伟达。
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21,615,600.00 | 南京 | 江苏高伟达 |
高伟达已针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设立专项账户,并纳入三方监管 协议范围。
五、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进度情况及原因
1、 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对金融信息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后,为进一步贴合客户需求以 及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拟在“保险业 IT 整体解决方案”、“云计 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和“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 决方案”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中更多的融入新的技术和应用, 以便满足客户在业务实际中的需求,使上述项目更具市场性和领先性, 也使得募投的研发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现将部分募投项目 的建设周期变更如下:
| 的建设周期变更如下: | |
|---|---|
| 项目名称 保险业IT整体解决方案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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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 2017年6月30日 |
|---|---|
| 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 2017年6月30日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 案”外,其余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方式均未发 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详见上文。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根据行业发展及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本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 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以上三个项目的实施周期变更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六、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度,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之后,不会对 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 在新增风险和不确定性,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变 化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进而提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七、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 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高伟达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
八、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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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度, 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和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度。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 —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 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交谈,查阅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董 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议案文件,对其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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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高伟达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华泰联合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高伟达履行必要 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高伟达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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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独立董事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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