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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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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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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6-054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9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利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交易方案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上海睿民互联网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民”)的全体股东宁波镇海翔易融联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上海睿民 100%的股权,标的资产总交易对价为 30,000 万 元。同时,公司拟通过定价发行的方式向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江县泰和睿思技术服务中 - 心(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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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睿民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上海睿民 100% 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海睿民全体 股东,包括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 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标的资产作价方式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3025 号), 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上海睿民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值为 30,037 万元。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公司与交 易对方一致确定公司就购买标的资产需支付的总交易对价为 30,000 万元。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睿民 100%股权; 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比例为 78.20%,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比 例为 21.80%,具体方式为:1、向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4,076 万元等值高伟达股票,并支付 3,924 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上 海睿民 60%的股权;2、向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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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发行 9,384 万元等值高伟达股票并支付 2,616 万元现金收购 其持有的上海睿民剩余 40%的股权。现金对价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总 计 5,000 万元,在上海睿民资产交割完成后,并且高伟达发行股份配套 融资资金到位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未获证监 会批准或调减的,第一期现金支付不晚于目标资产交割完成后 30 个 工作日。第二期总计 1,540 万元,在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实现 2016 年业绩承诺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数量如下表所示,最终 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 序 号 |
转让方 | 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 |
股份对价金额 (万元) |
股份发行数量 (股) |
现金支付 (万元) |
|---|---|---|---|---|---|
| 1 | 北京睿韬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60% | 14,076 |
2,765,422 |
3,924 |
| 2 | 宁波镇海翔易融联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0% | 9,384 |
1,843,614 |
2,616 |
| 合计 | 100% | 23,460 |
4,609,036 | 6,540 |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宁波镇海翔易 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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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收购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高伟达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高伟达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高伟达股票交易总量)*90%,即 50.90 元/股,上述发行价格 的最终确定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 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转增股份等 也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在认购的公司股份解锁后,其转让该等股份 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公司 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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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0、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安排
上海睿民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上海睿民在过渡期 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在上海睿民的持股比例承担,并于本次 收购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公司予以补偿。在确定上海睿民 100%股权 过渡期间损益的具体金额时,上海睿民相关年度的净利润/净亏损为 扣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股份支付影响后(如需)的净利润 /净亏损。
过渡期间的损益(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由公司及交易对方以书 面形式进行确认。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1、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1)业绩承诺情况
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补偿义务人”)承诺,上海睿民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2,600 万元和 3,380 万元。
(2)业绩补偿措施
高伟达在利润承诺期内进行年度审计时对业绩承诺期间上海睿 民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业绩承诺期间,若上海睿民利润补偿各期间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对 应期间的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须优先以现金对价进行补偿,其 余部分以本次交易中所获得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1)若触发补偿条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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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期补偿 基数 |
30%的股票对价+1,540万 元的现金对价 |
30%的股票对价 | 40%的股票对价 |
|---|---|---|---|
注:上述对价以《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为准
= -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 (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数 当期期末实现净利 润数)÷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数×承诺期补偿基数
= -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 当期已以现金补偿的金 额)÷本次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 0 时,按 0 取 值。
2)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承诺期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
| 补偿方式 | 优先以承诺期补偿基数内的现金 对价进行补偿,现金对价不足以补 偿的,以股票对价补偿。 |
以股票对价补偿。 | 以股票对价补偿。 |
已经补偿的现金及股票均不冲回。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 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补偿 = 义务人向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 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在股票锁定期内,补偿义务人承诺不对其所持有的处于业绩承诺 期的公司股份设置抵质押权。
(3)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上海睿民于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际实现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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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利 润数,且在对赌期间内每一期的业绩承诺都完成的前提下,则公司同 - 意将累计超额实现净利润(即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 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乘以届时公司持有上海睿民股权的比例再乘以 50%的比例,由 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前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 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额为 X,上海睿民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Y,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 净利润为 Z,公司持有上海睿民股权比例为 M,则:超额业绩奖励额 为:X=(Y-Z)×M×50%。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是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 利数大于业绩承诺数的超额部分,且奖励总额不超过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交易对价的 20%。
前述超额业绩奖励条款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公司 应将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宁波镇海翔易融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北京睿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 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通过定价发行的方式向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 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江县泰和睿思技术服务中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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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4 名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不超 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具体情况 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采用定价方式,发行对象为鹰潭市鹰高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江县泰和睿思技 - 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四组合,由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告日。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高伟达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高伟达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高伟达股票交易总量)*90%,即 50.90 元/股。
在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 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拟交易价格 30,000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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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8,000 万元。按照 50.90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 向配套融资认购方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500,980 股,具体情况 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拟配套融资金额(元) |
|---|---|---|---|
| 1 | 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785,854 | 40,000,000 |
| 2 | 余江县泰和睿思技术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1,178,781 | 60,000,000 |
| 3 | 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982,318 | 50,000,000 |
| 4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 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2,554,027 | 130,000,000 |
| 合计 | 不超过5,500,980 | 280,000,000 |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 调整。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锁定期
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余江县泰和睿思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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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 公司本次所募集配套资金中的 7,74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现金对价及 相关费用,16,460 万元用于小微银行金融云基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800 万元用于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 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 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套融资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 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两项内容组成,在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拟向包括鹰潭市鹰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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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达孜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江县泰和睿 - 思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 五零四组合,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的 100%,其中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于伟先生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编制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并制作了其摘要。报告及摘要包括:本次交易的概况、高伟达 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 交易标的评估、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以及相 关的风险说明等内容。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 字(2016)第 BJV3025 号),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0,0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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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公司与交易对方一致确定公司 就购买标的资产需支付的总交易对价为 30,0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程序公正,作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1.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高伟达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3025 号);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审计报告》(2016BJA80267 号)、《高伟达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1-3 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016BJA80269 号)。
公司董事对根据本次交易需要编制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以及公司提供给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文件资 料予以确认,并同意上述资料供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交易信息披 露和向监管部门申报等用途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交易事宜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购买资 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睿民互 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6)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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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V3025 号)。公司董事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规范 规定的上市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条件。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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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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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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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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