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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nfo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Dec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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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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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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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伟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 至 12 月 28 日对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 告如下:
|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伟达 |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伟达 |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伟达 | 被保荐公司简称:高伟达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鹏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学孔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贾鹏 左宝祥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 (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情况; (4)核对董监高名单,确认董监高变动情况,并查阅董监高变动履行的聘任程序文件、信 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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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 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文件;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用) |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 (3)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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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条款; (2)查阅对外担保的相关协议,查阅对外担保履行审批程序的文件及信息披露公告。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文件、合同、付款凭证; (3)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检查报告。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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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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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2)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2)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2)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3)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确认做出的承诺的内容; (2)核查相关股东承诺锁定股份的变动情况; (3)审阅公司2016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的财务报告,确认是否发生影响股东追偿的或有损失; (4)分析公司财务报表,核查在承诺期间是否有进行风险投资的迹象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对重大合同、原始凭证进行查阅、复制; (3)通过网络途径查询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 (4)查阅公司公告内容。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公司对金融信息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后,为进一步贴合客户需求以及行业技术发展的 最新动态,拟在“保险业IT 整体解决方案”、“云计算数据中心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 和“证券业客户营销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等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中更多的融 入新的技术和应用,以便满足客户在业务实际中的需求,使上述项目更具市场性和领先 性,也使得募投的研发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上述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截至日期由原来的201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 上述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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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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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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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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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贾 鹏 吴学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6 年1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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