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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5

Jun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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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中所用简称含义与《招股说明书》相同。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的概览

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如下图所示:

4-5-1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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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94 年 1 月 22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 万元)
1997 年 1 月,增资至 100 万元,增资后,王艳君
出资 50 万元,赵彤宇出资 50 万元。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2000 年 12 月,增资至 393 万元。增资后,王艳君
出资 143.40 万元,赵彤宇出资 249.60 万元。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93 万元)
2000 年 12 月,增资至 500 万元。增资后,王艳君
出资 250 万元,赵彤宇出资 250 万元。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2003 年 5 月,王艳君将光力有限 10%的股份转让
给赵彤宇。转让后,赵彤宇出资 300 万元,王艳君
出资 200 万元。
2006 年 8 月,王艳君将光力有限 28%的股份转让给
赵彤宇,将光力有限 12%的股份转让给陈淑兰。转
让后,赵彤宇出资 440 万元,陈淑兰出资 60 万元。
2007 年 9 月,增资至 1000 万元。增资后,赵彤宇
出资 900 万元,陈淑兰出资 100 万元。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7 年 12 月,吸收合并郑州加倍特并增资至 1200
万元。增资后,赵彤宇出资 1080 万元,陈淑兰出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 120 万元。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2008 年 10 月,吸收合并河南光力并增资至 2200
万元。增资后,赵彤宇出资 1980 万元,陈淑兰出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 220 万元。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2009 年 7 月,增资至 3000 万元。增资后,赵彤
宇出资 2760 万元,陈淑兰出资 240 万元。
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2011 年 1 月,光力有限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
审计账面净资产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2011 年 3 月,郑州万丰隆与李祖庆等13 人对光
力股份增资扩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100 万元。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100 万元)
2011 年 5 月,江苏国投衡盈、深圳创新投、郑州
百瑞投资、北京明石对光力股份增资,增资后注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册资本至 4600 万元。
(注册资本 4600 万元)
2012 年 6 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5 股,共计转增 2300 万股,转增后光力股份总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为 6900 万股,注册资本 6900 万元。
(注册资本 6900 万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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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二、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光力有限成立

本公司前身光力有限系由王艳君、赵彤宇 2 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设立时注 册资本 3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艳君,经营范围为主营化工产品,兼营建筑材料、 电子元器件。

光力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王艳君 24.00 80.00
2 赵彤宇 6.00 20.00
- 合 计 30.00 100.00

1、设立程序

1993 年 11 月 19 日,光力有限股东王艳君与赵彤宇共同签署《郑州市光力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光力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万元,其中王艳君出资人民币 2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赵彤宇以技术出资 作价人民币 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1993 年 12 月 9 日,郑州市金水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金体改(1993) 17 号”《关于批准设立“郑州市光力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设立光力有 限。

1993 年 12 月 9 日,郑州市金水审计师事务所出具“93 联验审字第 416 号” 《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验证:光力有限注册资金由王艳君、赵彤宇联合 入股投资 30 万元(已存银行),认定资金属实。

1994 年 1 月 22 日,光力有限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光力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经核查,光力有限设立时的实际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存在与《郑州市光力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及《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等不一致的情形,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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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情况如下:

光力有限股东于 1993 年 11 月 19 日签署的《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光力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万元,其中,王艳君出资人民币 2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赵彤宇以技术出资作价 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根据光力有限的收款凭证及收据,自 1993 年 12 月 1 日至 1994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光力有限股东以货币形式分十二次向光力有限缴付出资共计 32 万元, 作为光力有限实收资本。

就前述股东出资事宜,依据郑州市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 月 3 日就 光力有限增资至 100 万出资事宜所出具的“审字第 002 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 证明书》,截至 1996 年 11 月 30 日,光力有限实收资本账户为 32 万元,光力有 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到位。2012 年 9 月 28 日,国富浩华出具“国浩核字 [2012]405A1675 号”《验资复核报告》,就发行人该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 认截至 1994 年 12 月 12 日,光力有限已收到股东出资款 32 万元,设立时的注册 资本 30 万元已到位。

综上,光力有限设立时的实际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且截至 1994 年 12 月 12 日,光力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金已到位。

2012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其知悉光力有限设立时股东实 际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与股东约定及章程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该等情形不影响光 力有限设立的有效性及注册资本充足性,光力有限原股东已足额履行其出资义 务,发行人全体股东对此不存在任何异议,与光力有限原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任何 纠纷和潜在纠纷,将来也不会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

据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光力有限设立时虽存在股东实际出资方 式、出资期限与股东约定及章程不一致的情形,但鉴于光力有限原股东已实际履 行其出资义务,且发行人全体股东对该等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异议,因此该等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股东之间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光力有限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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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1996 年 12 月,光力有限全体股东约定将注册资本增加到 100 万元,其中, 王艳君以货币增加出资 26 万元,赵彤宇以货币增加出资 44 万元。

1997 年 1 月 3 日,郑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郑州中兴”)出具“验 审字第 002 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验证截至 1996 年 11 月 30 日止, 光力有限实收资本账户为 32 万元,现将股东投入资本 68 万元(原记短期借款账 户)作为增资转入实收资本账户,已在 1996 年 12 月 30 日调账,实收资本账户 共计 100 万元人民币。认为该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已全部到位,情况属 实,可以注册。

1997 年 1 月 13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王艳君 50.00 50.00
2 赵彤宇 50.00 50.00
- 合 计 100.00 100.00

2012 年 9 月 28 日,国富浩华出具“国浩核字[2012]405A1675 号”《验资复 核报告》,就光力有限该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光力有限股东用作出资的 债权是真实的。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光力有限本次以债权出资已在当时经郑 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证且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已经国富浩华《验资复核报 告》验证,股东用以出资的债权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不构 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光力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0 年 11 月 28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 393 万元,其中,王艳君以货币增加出资 93.4 万元,赵彤宇以货币增加出资 199.6 万元。

2000 年 11 月 30 日,河南豫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 经”)出具“豫经内验字(2000)第 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 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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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00 年 12 月 11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王艳君 143.40 36.50
2 赵彤宇 249.60 63.50
- 合 计 393.00 100.00

(四)光力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0 年 12 月 12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 500 万元,其中,王艳君以货币增加出资 106.6 万元,赵彤宇以货币增加出资 0.4 万元。

2000 年 12 月 18 日,河南豫经出具“豫经内验字(2000)第 336 号”《验资 报告》,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2000 年 12 月 21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王艳君 250.00 50.00
2 赵彤宇 250.00 50.00
- 合 计 500.00 100.00

(五)光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5 月 18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王艳君将其持有光 力有限 10%的股权(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彤宇。

2003 年 5 月 29 日,赵彤宇和王艳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光力有限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转让后,光力 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300.00 60.00
2 王艳君 200.00 40.00
- 合 计 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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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六)光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8 月 8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王艳君将其持有光 力有限 28%的股权(14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彤宇,王艳君将其持有光力有限 12%的股权(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淑兰。

2006 年 8 月 9 日,王艳君分别与赵彤宇、陈淑兰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王艳君未为赵彤宇、陈淑兰代持股份,王艳君与赵彤宇、陈淑兰的股权转让 行为是真实的,对价已经支付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王艳君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光力有限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转让后,光力 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440.00 88.00
2 陈淑兰 60.00 12.00
- 合 计 500.00 100.00

(七)光力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7 年 8 月 17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 1,000 万元,其中,赵彤宇以货币增加出资 460 万元,陈淑兰以货币增加出资 40 万元。

2007 年 8 月 29 日,河南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河南世纪联合”) 出具“豫世会验字(2007)第 8-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 位。

2007 年 9 月 5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900.00 90.00
2 陈淑兰 100.00 10.00
- 合 计 1,000.00 100.00

(八)光力有限第五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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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07 年 8 月 28 日,郑州加倍特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郑州加倍特与 光力有限合并。合并前郑州加倍特注册资本为 165.53 万元,其中赵彤宇出资 149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90%;陈淑兰出资 16.53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2007 年 12 月 12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光力有限吸收合 并郑州加倍特,光力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1,200 万元,其中,赵彤 宇增资 180 万元(原郑州加倍特出资额合并转增为光力有限的出资额中 148.977 万元,货币出资 31.023 万元),陈淑兰增资 20 万元(原郑州加倍特出资额合并 转增为光力有限的出资额中 16.553 万元,货币出资 3.447 万元)。

2007 年 12 月 12 日,郑州方园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郑方评报字[2007]第 5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1 月 30 日,郑州加 倍特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655,303.00 元。

2010 年 6 月 25 日,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六合正旭评 核字[2010]第 005 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复核范围为评估机构为光力有限拟 吸收合并而出具的“郑方评报字[2007]第 5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郑州 加倍特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348.93 万元,增加 183.4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14 日,河南世纪联合出具“豫世会验字(2007)第 12-03 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14 日止,光力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34.47 万元,净资产出资 165.53 万元。

2007 年 12 月 24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1,080.00 90.00
2 陈淑兰 120.00 10.00
- 合 计 1,200.00 100.00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光力有限本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九)光力有限第六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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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08 年 9 月 16 日,河南光力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河南光力与光 力有限合并,合并后河南光力全部资产、负债均由光力有限享有和承担,河南光 力注销,原股东郭太献的全部出资(14 万元,占 1.4%)转让给股东赵彤宇,转 让后股东赵彤宇、陈淑兰的出资转化调整为光力有限的出资。合并前河南光力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赵彤宇出资 886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88.6%;陈 淑兰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郭太献出资 14 万元,占注册资本 总额的 1.4%。

2008 年 10 月 27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光力有限吸收合 并河南光力,光力有限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变更为 2,200 万元,其中,赵彤宇 增资 900 万元(原河南光力股份合并转增为光力有限的出资额 838.8 万元,货币 出资 61.2 万元),陈淑兰增资 100 万元(原河南光力股份合并转增为光力有限的 出资额 93.2 万元,货币出资 6.8 万元)。光力有限吸收合并河南光力后,原河南 光力的债权债务由光力有限承担,河南光力办理注销手续。

2008 年 11 月 21 日,河南天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诚评报字 [2008]第 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10 月 31 日,河南光力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32.23 万元。

2010 年 6 月 25 日,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六合正旭评 核字[2010]第 004 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复核范围为评估机构为光力有限拟 吸收合并而出具的“天诚评报字[2008]第 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河南 光力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932.37 万元,增加 1,400 元。

2008 年 11 月 25 日,河南天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明验字(2008) 第 11-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11 月 24 日止,光力有限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68 万元,净资产出资 932 万 元。

2009 年 1 月 20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1,980.00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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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 陈淑兰 220.00 10.00
- 合 计 2,200.00 100.00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光力有限本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十)光力有限第七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26 日,光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 3,000 万元,其中,赵彤宇增资 780 万元,陈淑兰增资 20 万元。

2009 年 7 月 1 日,河南世纪联合出具“豫世会验字(2009)第 013 号”《验 资报告》,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2009 年 7 月 6 日,光力有限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2,760.00 92.00
2 陈淑兰 240.00 8.00
- 合 计 3,00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的设立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光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6 日,光力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决议,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光力有限经利安达出具的 “利安达审字【2010】第 1351 号”《审计报告》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出资,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注册资本及 持股比例不变。

2010 年 12 月 12 日,光力有限的全体股东赵彤宇和陈淑兰作为发起人共同 签署了《郑州市光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筹)的发起人协议》,约定光力有限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进行 折股,整体变更设立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净资产转入资本公积。光力有限原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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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各发起人折合认购的股本额和比例不变。

2010 年 12 月 24 日,光力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日,利 安达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 107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止,光力有限以审计的净资产进行折股,注册资本 30,000,000.00 元,超过 注册资本的净资产转作资本公积,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股本 3,0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17 日,光力股份办理完成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取得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199100001649,法定代表人赵彤 宇,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光力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彤宇 2,760.00 92.00
2 陈淑兰 240.00 8.00
- 合 计 3,000.00 100.00

(二)光力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6 日,光力股份股东赵彤宇、陈淑兰与郑州万丰隆、李祖庆、 赵彤亚、孙建华、刘春峰、李玉霞、朱瑞红、李晓华、丁连英、张俊峰、王凯、 李波、李文广、赵彤凯签订《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 将公司总股本由 3,000 万元增加到 4,100 万元,同意增加的 1,100 万股认购价格 为每股 1 元,其中赵彤宇以 321.9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321.90 万股股票;郑州万 丰隆以 50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500 万股股票;李祖庆以 67.2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67.20 万股股票;赵彤亚以 42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42 万股股票;孙建华以 14.2 万 元认购光力股份 14.2 万股股票;刘春峰以 10.5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10.5 万股股票; 李玉霞以 28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28 万股股票;朱瑞红以 24.5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24.50 万股股票;李晓华以 14.0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14.00 万股股票;丁连英以 7.7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7.70 万股股票;张俊峰以 11.9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11.90 万股股票;王凯以 10.5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10.50 万股股票;李波以 10.50 万元 认购光力股份 10.50 万股股票;李文广以 10.5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10.50 万股股 票;赵彤凯以 26.6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26.60 万股股票。本次增资价格由发行人 与新进股东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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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1 年 3 月 22 日,光力股份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 股决议,同意以上增资扩股的议案。

2011 年 3 月 24 日,利安达河南分所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 N11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2012 年 9 月 28 日,国富浩华出具“国浩核字[2012]405A1675 号”《验资复 核报告》,就光力股份本次增资进行了复核。

2011 年 3 月 30 日,光力股份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彤宇 3,081.90 75.17
2 郑州万丰隆 500.00 12.20
3 陈淑兰 240.00 5.85
4 李祖庆 67.20 1.64
5 赵彤亚 42.00 1.02
6 李玉霞 28.00 0.68
7 赵彤凯 26.60 0.65
8 朱瑞红 24.50 0.60
9 孙建华 14.20 0.35
10 李晓华 14.00 0.34
11 张俊峰 11.90 0.29
12 刘春峰 10.50 0.26
13 王凯 10.50 0.26
14 李波 10.50 0.26
15 李文广 10.50 0.26
16 丁连英 7.70 0.19
- 合 计 4,100.00 100.00

(三)光力股份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4 月 18 日,光力股份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4,100 万元增加至 4,600 万元,其中,新股东江苏国投衡 盈认购股本 300 万元,深圳创新投认购股本 90 万元,郑州百瑞投资认购股本 60 万元,北京明石认购股本 5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参照发行人 2010 年度净利润, 经协商按照约 11 倍市盈率确定。

4-5-12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1 年 4 月 20 日,投资者深圳创新投、郑州百瑞投资与光力股份、赵彤宇 签订《投资合同书》,各方约定深圳创新投以 99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90 万股股份, 郑州百瑞投资以 66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60 万股股份。

2011 年 4 月 22 日,投资者北京明石与光力股份签订《增资协议》,双方约 定北京明石以现金人民币 55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50 万股股份。

2011 年 4 月 22 日,投资者江苏国投衡盈与光力股份签订《增资协议》,双 方约定江苏国投衡盈以现金人民币 3,300 万元认购光力股份 300 万股股份。

2011 年 5 月 3 日,利安达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30 号”《验资报告》, 验证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2011 年 5 月 20 日,光力股份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光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3,081.90 66.99
2 郑州万丰隆 500.00 10.87
3 江苏国投衡盈 300.00 6.52
4 陈淑兰 240.00 5.22
5 深圳创新投 90.00 1.96
6 李祖庆 67.20 1.46
7 郑州百瑞投资 60.00 1.30
8 北京明石 50.00 1.09
9 赵彤亚 42.00 0.91
10 李玉霞 28.00 0.61
11 赵彤凯 26.60 0.58
12 朱瑞红 24.50 0.53
13 孙建华 14.20 0.31
14 李晓华 14.00 0.30
15 张俊峰 11.90 0.26
16 刘春峰 10.50 0.23
17 王凯 10.50 0.23
18 李波 10.50 0.23
19 李文广 10.50 0.23
20 丁连英 7.70 0.17
- 合 计 4,600.00 100.00

(四)光力股份第三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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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2012 年 6 月 3 日,光力股份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光力股份总股本 4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 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2300 万股,转增后光力股份总股本为 6900 万股。

2012 年 4 月 25 日,利安达出具“利安达审字[2012]第 1254 号”《审计报告》, 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光力股份的净资产为 176,592,785.62 元,资本公 积为 88,554,380.14 元。2012 年 6 月 13 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出具“国浩验字[2012]405C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增资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2012 年 6 月 19 日,光力股份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赵彤宇 4,622.85 66.99
2 郑州万丰隆 750.00 10.87
3 江苏国投衡盈 450.00 6.52
4 陈淑兰 360.00 5.22
5 深圳创新投 135.00 1.96
6 李祖庆 100.80 1.46
7 郑州百瑞投资 90.00 1.30
8 北京明石 75.00 1.09
9 赵彤亚 63.00 0.91
10 李玉霞 42.00 0.61
11 赵彤凯 39.90 0.58
12 朱瑞红 36.75 0.53
13 孙建华 21.30 0.31
14 李晓华 21.00 0.30
15 张俊峰 17.85 0.26
16 刘春峰 15.75 0.23
17 王凯 15.75 0.23
18 李波 15.75 0.23
19 李文广 15.75 0.23
20 丁连英 11.55 0.17
- 合 计 6,900.00 100.00

此次增资后至本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之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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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四、国富浩华对光力有限设立及光力有限、光力股份增资时验资报告 的复核

公司(包括其前身光力有限)自设立以来的多次验资报告系由非证券期货类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国富浩华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发表了复 核意见。

2012 年 9 月 28 日,国富浩华出具了“国浩核字[2012]405A1675 号”《验资 复核报告》,对原郑州市金水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3 联验审字第 416 号”《企业 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郑州中兴出具的“验审字第 002 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 证明书》、河南豫经出具的“豫经内验字(2000)第 316 号”《验资报告》、河南豫 经出具的“豫经内验字(2000)第 336 号”《验资报告》、河南世纪联合出具的“豫 世会验字(2007)第 8-06 号《验资报告》、河南世纪联合出具的” “豫世会验字(2007) 第 12-03 号”《验资报告》、河南天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明验字 (2008)第 11-003 号”《验资报告》、河南世纪联合出具的“豫世会验字(2009) 第 013 号”《验资报告》、利安达河南分所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 N11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的出资情况作了复核,认为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光力有限 设立及光力有限、光力股份增资时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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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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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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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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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的确认函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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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彤宇 胡延艳 李祖庆
李玉霞 孙建华 裴硕秋
陈其锁 马书龙 胡智宏
全体监事签字:
朱瑞红 樊俊岭 赵帅军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曹伟 刘春峰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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