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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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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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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江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江泳 独立董事 9 9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 次股 东大会。

  •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本人在职期间公司2020 年度 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在2020 年3 月27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20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暂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等年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0 年4 月17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0 年7 月29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0 年9 月11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2020 年9 月14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2020 年12 月1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 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0 年度,本人共参加审计委 员会召开的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定期报告、内审部工作报告、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2020 年度,本人共参加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1 次会议,委员会就2020 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与各位委员达成一 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 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历

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 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 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 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2020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和客观的原 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建言献策。今后将继 续加强与公司各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学 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 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