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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Mar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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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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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 年4 月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 年12 月2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 年4 月28 日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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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财政部于2017 年12 月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其余未变更或者未 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 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原因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增加本期合并利润 表“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
额38,925,703.09 元。增加上期合并利润表“持
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区分 “持续经 续经营净利润”本 期金额30,837,583.04 元。
营净利润”与“终止经营净利 润”项目, 增加母公司利润表 “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金额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9916761.13 元。 增加母公司利润表“持续经营
,,净利润”上期金额 30,604,573.96 元。
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 调减合并利润表“ 资产处置收益”上期金额
置收益”行项目,并追溯调整 3,188.38 元;调减 合并利润表“营业外支出”上
期金额3,188.38 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审批程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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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3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于2017 年4 月28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于2017 年12 月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8 年3 月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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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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