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L 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24, 2017

55467_rns_2017-07-24_2915a16e-1e90-4d2e-b12e-2481dd5f3cc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满足公司的战略布局,需要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以进一步提升综 合竞争力,拟将公司名称“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光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名称预核准)。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简 称及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证券简称仍然为“光力科技”,证券代码仍然为 “300480”。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 好地落实战略规划和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公司名称 的事项。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钧 尤笑冰 江 泳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