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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17

Jun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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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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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已于2017年4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81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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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9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1 郑州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2 01*****061 赵彤宇
3 00*****066 陈淑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

咨询联系人:曹伟

咨询电话:0371-67858887

传真电话:0371-8652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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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2、《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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