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L TECH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Feb 1, 2016
55467_rns_2016-02-01_86dd11ed-9ee2-4ab6-84e8-eb06092b953f.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光力科技拟使用自有 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光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光力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5 号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44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6.4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3,937.57 万元已经到账,并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4103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光力科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955.56 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154.1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11,871.86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光力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各个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 开展,每个项目都存在建设周期,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 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0.5 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 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5、实施程序及方式
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指定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 买事宜及风险控制。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 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审议程序
本次光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 件,对此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孙丕湖 年 月 日 任永刚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