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L 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55467_rns_2026-04-23_ef01f09b-53b2-4598-b42c-314daff63eba.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赵彤宇先生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建伟先生担任,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审议结果
1 2025年1月1日 会议召开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2 2025年2月1日 会议召开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 1 | 2025 年 4 月 18 日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均审议通过 |
| --- | --- | --- | --- | --- |
| 2 | 2025 年 8 月 15 日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议案均审议通过 |
| 3 | 2025 年 9 月 18 日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议案均审议通过 |
| 4 | 2025 年 10 月 24 日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均审议通过 |
| 5 | 2025 年 12 月 2 日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议案均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开始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及治理机构。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设立审计部,能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定期提交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实施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保障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


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履职,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