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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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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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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555,634.89 元,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光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175 号”文件批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于 2015 年 6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8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167,4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 民币 28,064,277.2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9,375,722.8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5】4103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光力科技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 2015 年 6 月 19 日签署的《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如下: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用途
1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新增厂房和设备投资,扩大主营产品产能 8,751.33 8,535.00
2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升级公司研发平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5,405.08 5,405.08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41030011 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为 9,555,634.8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截至20156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1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8,535.00 1,858,586.99
2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5,405.08 7,697,047.90
合计 - 13,940.08 9,555,634.89

三、光力科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9,555,634.8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9,555,634.89 元。

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55,634.89 元。

保荐机构对光力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1)光力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 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9,555,634.89 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