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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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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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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于2016 年10 月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补选)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钧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4、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杨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董事会在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议案》,对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条件、 经营管理经验、专业业务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赵彤宇先生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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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赵彤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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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鲁运方 马书龙 胡智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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