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L 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4, 2016
55467_rns_2016-08-24_e3b5073d-8e13-40a9-98f6-0693914fe59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6 年6 月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 对外担保风险。截止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鲁运方 马书龙 胡智宏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