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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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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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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作为郑州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出 具的《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 1 )查阅公司的“三会”会议资料;( 2 )查阅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制度;( 3 )抽查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 4 )调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5 )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 6 )抽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等途径,从 内部控制的要素、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光力科技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本着规范运作、技术与管理共同领先的经营理念,一直积极地营造良好 的控制环境,努力提高执行人员的素质,使之对自身职责有明确的认识。 1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 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了《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基础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逐步建立 健全并完善,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 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政府各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和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 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 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切实保证了股东对公司实行联合控制的最高权力, 确保监事会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保证了董事会行使对公司重大事件决策及业务 的管理权,明确了总经理在执行董事会下达任务时的责权,达到了公司业务活动 能够在严格的授权和管理下进行的目的。
2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经营的特点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下设了生 产部、营销部、研发中心、质量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证 券部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建立健全更加科学 高效的管理框架,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提高管理水平。
3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 , 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相关规定 , 通过 人才测评、绩效评估、动态激励等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的建立,积极推进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专业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 开发水平。既为公司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 也为人才充分发挥创 造价值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舞台 , 为公司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 保障。
4 、关联方控制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 公司的组织及 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及主要关联方实行了“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 分开。公司具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及中心 , 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在资产方面 , 独立经 营管理,公司享有实质性的资产控制权和处置权 , 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况;在财务方面 , 公司设立了独立运作的财务部 , 独立执行内部会计控制 规范 , 独立控制公司的资金和账户。
(二)控制程序
公司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 要的作用。公司在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 等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
1 、交易授权
交易授权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交易是管理人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发生 的。公司在交易授权方面按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性质划分了两种层次的交易 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 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分级审批制度,由《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财务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关联交易、收购、投资、发行股 票等重大交易,需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2 、职责划分
职责划分控制程序是对交易涉及的各项职责进行合理划分,使每一个员工的 工作能自动地检查另一个员工或更多员工的工作。公司在经营管理中 , 为了防止 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在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会计以及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
( 1 )对于采购环节,要求采购、会计、库管分工负责,采购部门负责签发 采购单,库管部门负责验收和保管货物,会计部门负责监督该项采购是否经过授 权和所购货物是否已入库,然后履约付款。
( 2 )对于销售业务,公司将销售的授权、合同的评审流程及归档以及开发
票收取货款等工作分派给不同的岗位,这样就可以较好地对销售业务各环节进行 监控。
( 3 )公司对会计工作的职责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不相容职责严格分离,以 消除不安全隐患,比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记账工作; 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 纳工作;出纳员、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 4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实行系统分析、系统管理、程序设计、 数据控制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分开,另外将公司的网络划为不同的业务部门,以确 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3 、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所有的管理活动、业务活动均有相应的规定。
( 1 )与公司外部的业务活动,都应取得外部的原始凭证。
( 2 )公司内部之间的业务活动,都应有相应的内部原始单据的记录与传递, 采购、生产、库存、销售、投资等部门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应把单据传到财务部 门,进行汇集记录,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以确保数据的正确、完整。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
为了较好的保护资产与业务记录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建立了以《财务管理制 度》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这些制度都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使资产和记录的安 全有了根本的保证。
5 、内部监督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了监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监督工作。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及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常设机构, 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目标等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 进行维护、更新及优化,并通过自查自纠、自我评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独立评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 改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
(三)会计系统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 的岗位与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 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 记录职能分开。
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 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达到以下目的:
( 1 )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地授权进行。
( 2 )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 记录与恰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要求。
( 3 )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地授权。
( 4 )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四)重要内部控制活动及评价
- 1 、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 1 )制定合理的销售任务和回款任务,合理确定目标价格并组织生产,适 时掌控生产进度,以保证按合同约定交货,并确保交货数量和质量与销售合同内 容一致。
( 2 )要求应收账款明细与各类产品明细核对相符,按合同约定催收应收的 货款,对逾期货款应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冲销应
由相关管理层核准。
( 3 )强化对销售回款的控制。
销售是企业实现效益的关键环节,回款是销售实现效益的最终目标,现金流 是企业持续经营的生命线,因此销售与回款必须保持相对平衡,这是公司内控的 第一重点。
2 、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
公司设置了采购部专职从事原材料等采购业务,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 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谈判与核准、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 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采购部按照生产计划部 提供的采购清单实施采购。公司通过优质筛选,建立了一批稳定合作的原材料供 应商,公司选择企业规模大,资金实力强,合作信誉好,风险自控能力强的加工 企业为供应商,为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提供了保证。公司已建立了一套 详实完备的询价资料,并注意收集原材料市场的变动情况,保持询价的最新时效。 公司的验收作业必须依照质量检测合格才验收入库要求办理,不合格的原材料要 求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公司与供应商结算采用现款、信用支付相结合的方式, 由采购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向财务部申请付款,财务部经审核 无误后,报请相关领导核准后履约付款。公司为了保证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严 格执行采购合同,一般不拖延付款期限。为了保证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公司把采 购量、采购时间、付款时间的平衡作为内控的一项重点。
3 、生产与存货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销售部门根据和客户签订的合同,制定生产 计划,并下达到研发部和各生产车间,由研发部组织研发和各生产车间组织生产。 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的成本核算制度,并按规定要求核算成本。财 务部复核所有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并对重大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向管理层报告, 公司对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仓库每月一次对存货进行盘点。
公司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部门批准,重大生产调整或重大指令修正由公司最 高管理部门另行授权或批准。生产部门每月由主管副总经理召开生产会议,解决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材料支出、库存成品的发 出均由有关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相关原始数据、劳动考勤等均由专门人 员负责统计、记录。
4 、重大事项决策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备的三会制度(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并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规范运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均按《公司章 程》、三会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分别按金额或重要程度报经总经理办公会、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批准,确保集体和民主决策的有效执行,杜绝个人决策或 越权决策事项的发生。从授权管理和制度层面上控制公司的决策风险,以最大限 度的保护股东利益。
5 、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 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同时,公司 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 计损失。
6 、关联交易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并按照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明确规定了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等,加强了对关联交易 的管理。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 确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7 、对外担保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8 、工薪与奖励控制
公司的工薪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由其全面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的引进、 开发、培训、升迁、待遇、考勤、社会保险、劳动管理等,所有上述工作都是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以及员工 的聘用、培训、考核等规章制度来完成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对员工的升迁、教育、 福利、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为 公司注入新的活力,确保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 9 、其他控制
公司在融资与投资控制、投入与产出控制、研发与转化控制等方面都制定了 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各环节操作,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 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运营管理经验制定的上述内 部控制制度是完整、合理、有效的,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现有内部 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力科技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 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公司出具的《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及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孙丕湖 年 月 日 任永刚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