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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WA ENTERPRISE (GROUP)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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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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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17-01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4 月28 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金花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4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 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 解,请公司从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医药行业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 信息。
一、公司经营情况
1.分季度财务数据变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变动相对不 大,但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特别 是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28.36 万元,相较前三季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医药 工业第四季度所得税费用较多,造成医药工业净利润波动。请补充披露:(1) 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费用计提情况等说明四个 季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2)说明医药工业第四季度 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并量化披露其对净利润的影响。请公司会计师发表意 见。
2.应付款项核销。 2017 年4 月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 度往来款项核销的议案》,审议通过对以前年度遗留无法支付或无法收回且账 期已超过5 年的部分款项予以核销。其中,应付账款金额合计467 万元,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请补充披露:(1)公司应付款项核销的标准;(2)分项列 示满足上述标准的全部已核销和未核销应付款项的性质、对象、核销金额;
(3)公司是否对满足上述标准的全部应付款项予以核销,如否,说明未予核销 的原因;(4)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并对照会计准则说明该应付款项核销的合 规性。请公司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公司财务信息
3.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近4845 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 请补充披露:(1)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2) 结合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会计政策,以及主要材料、产成品价格走势、保 质期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并进行同行业对比;(3)结合 公司库存商品的构成及其保质期,说明公司库存商品中的一年内到期、两年内 到期的存货量,到期后相关存货的处置及其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请 会计师发表意见。
4.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近3.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近31%,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6.6%。其中业务发展费近2.7 亿元,占当年销售 费用的近87%。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销售政策、销售模式,说明在营业 收入下降8.5%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2)业务发展费的具体成;
(3)对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以下简称《行业指 引》)第十条第(三)项,补充披露公司采取的销售费用控制措施,并评估其 有效性。
5.研发投入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630 万元,其中资 本化研发投入868 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53.26%。请公司对照《行业指 引》第十一条,结合药品研发流程,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资本化研发投入的确认 依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医药行业信息
6.中药材产品有关情况。 请公司对照《行业指引》第十二条的要求,补充 披露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供求情况、采购模式及其价格波 动对公司药品成本的影响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 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 年4 月29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 年5 月8 日之前,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将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