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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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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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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63 证券简称 : 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 2021-13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于 2021 年12 月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 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产品出口及设备、原材料的进口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 英镑和欧元等,汇率波动产生的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率未来走 势,且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 万美 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 原则。

二、交易品种

外汇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不同币种的本金, 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本金交换的形式包括:

(一)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货币的本金,在协

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汇率、相同金额进行次本金的反向交换;

(二)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利息交 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

三、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 万美元的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交易风险分析

1、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 对方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时,存在 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损失的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 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 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掉期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掉期交 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 外外汇掉期交易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 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在进行外汇货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 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金融衍 生工具开展业务,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业务。

4、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 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能够减轻或 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且公司拟从事的该交易 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 总额度为5,000 万美元的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银行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 作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为5,000 万美元 的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总 额度为5,000 万美元的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可以 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 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制订了《外汇掉期交易管理制度》, 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 货币掉期交易业务无异议。

七、核查文件

  • 1、锦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锦浪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关于锦浪科技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专项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