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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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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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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锦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聘任王一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聘任郭俊强先生、张婵 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俊强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婵女士担任董 事会秘书等事项,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婵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通过对前述人员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 及公司提名、聘任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提名、任命前述 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前述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管理经 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 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一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聘任郭俊强先生、 张婵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婵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郭俊强先生担 任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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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郑会建 姜莉丽 郑亮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姜莉丽 郑会建 郑 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