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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Oct 24, 2019
55735_rns_2019-10-24_25135525-d785-483a-ac68-9754bf316197.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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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 年2 月修订)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内容。
2、我们保证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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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董事:
王一鸣 王峻适 师晨光 张健华
独立董事:
方益 郑会建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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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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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王一鸣 王峻适 郭俊强 张婵-----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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