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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pr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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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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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4 月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变更事项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9.9952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17.5313 万元。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99.995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999.9952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717.531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717.5313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 第二十三条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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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的程序通过,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 |
|---|---|---|
| 第二十四条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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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约方式;(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
| 第二十五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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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 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
|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 第一百二十九条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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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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