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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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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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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 日(星期日)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通过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主持,公 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后,结合当期经 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 股本 247,580,246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含税)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从原人 民币 3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0,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信 用担保,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 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增加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本次公司调整并增加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各 级子(孙)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 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调整并增加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财政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838.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8,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838.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68,548.44 | 67,838.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 合计 | 96,548.44 | 95,838.00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 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77,073.44 | 7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8,000.00 | 28,000.00 |
| 合计 | 105,073.44 | 98,000.00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 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 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编制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编制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编制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有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分析,修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