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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an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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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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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20 年1 月2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金通路57 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 年 12 月28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 监事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表张天赐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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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不 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 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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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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