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10, 2019

55735_rns_2019-10-10_9325438b-819e-4f8f-8a10-006339f9468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锦 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孙) 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并分配 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 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独立董事:郑会建 姜莉丽 方益 2019 年10 月10 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莉丽 郑会建 方益

年 月 日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