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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l 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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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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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锦 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行业发

  • 展形势以及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和有效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独立意见

    • 经审议,我们认为:

  • 1、公司本次收购资产有利于合理资源整合,打造协同发展的产

  • 业链,有利于快速拓宽经营渠道,实现产业结构互补,并能够进一步 提升锦浪智慧以及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及盈利水平。

  • 2、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 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郑会建 姜莉丽 方益 2019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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