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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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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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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以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并分配担保额度共 80,000 万元,该事 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考虑到部分全资子(孙)公司未来经营的融资需求,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在总对外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子(孙)公司的担保额 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担保额度总额 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43.74%(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82,882.64 万元)。 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23,37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2.78%。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 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 行完毕 |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
| 宁波横河新能 源投资有限公 司 |
2019年8月20日 | 1,815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 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 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4日 | 7,000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债务 人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 |
否 | 否 |
| 日起2年 | ||||||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22日 | 680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起2年 |
否 | 否 |
| 宁波力创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12日 | 2,000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起2年 |
否 | 否 |
| 宁波银创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7日 | 3,500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起2年 |
否 | 否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28日 | 850 | 连带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 日起至该债 权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
否 | 否 |
| 期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
||||||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7日 | 1,900 | 连带责任 保证 |
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 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罗定市晴云太 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 |
1,400 | 连带责任 保证 |
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起2年 |
否 | 否 | |
| 2020年11月25日 |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17日 | 2,060 | 连带责任 保证 |
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 |
否 | 否 |
| 日)后两年止 | ||||||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22日 | 1,320 | 连带责任 保证 |
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 限或贵金属 租赁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 两年 |
否 | 否 |
| 宁波锦浪智慧 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24日 | 850 | 连带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 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 日起至该债 权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
否 | 否 |
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没有迹象显示担 保可能承担偿债风险。
2020 年度,除上述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郑会建 姜莉丽 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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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姜莉丽 郑会建 郑 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