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inlong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14, 2020

55735_rns_2020-12-14_4d5959a1-6b14-41ee-987a-29a975d4024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锦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浪科技”)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锦浪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号《关于同意宁波锦浪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 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4,1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97.32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724,468,668.1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68,896.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1,999,771.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2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2、投资品种: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等。单个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投资活动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 究报告。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 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 立董事审阅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文杰 吴江南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