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IN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5
Nov 17, 2025
57936_rns_2025-11-17_d5ef0ffd-25c8-4294-aff5-5d34f6f67277.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告编号: 2025-062
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 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571,37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1,37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 审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办理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股份登记 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1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
5.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书。
6.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
2
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
13.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5.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
况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287 名,可行权数量为 61.215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917%。 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止的行权缴款验资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人数 为 282 名,行权股份为 57.1379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856%。
1.本次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数量(万股) | 本次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 本次行权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282人) | 57.1379 | 24.10% | 0.0856% | |
| 合计(282人) | 57.1379 | 24.10% | 0.0856% |
4
注: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4.0775 万股,其中 5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全部股票期权,5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部分股票期权,前述放弃股 票期权将由公司履行恰当程序后予以注销。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2 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7.1379 万股。
(三)本次行权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参与本次行权。
(四)本次行权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9,215 | 0 | 39,21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67,238,757 | 571,379 | 667,810,136 |
| 合计 | 667,277,972 | 571,379 | 667,849,351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出具了《兆易创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 010064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 2025 年
5
11 月 4 日止,本次股票期权实际行权人数 282 名,实际行权股数为 571,379 股, 公司已收到 28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项合计人民币 106,242,211.26 元(大写:壹亿零陆佰贰拾肆万贰仟贰佰壹拾壹元贰角陆分),其中计入股本的 金额为人民币 571,379.00 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玖元整),计入资本 公积的金额为人民币 105,670,832.26 元(大写:壹亿零伍佰陆拾柒万零捌佰叁拾贰 元贰角陆分)。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83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1.64 元/股;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 667,849,351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