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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INC.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2
Dec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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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 2022-074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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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457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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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 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6.457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97%。
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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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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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公司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为第一个限售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一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 |
| 二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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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三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8-2020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 公司2018-2020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331,519.94万元,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851,022.35万元,较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均值增长156.7%。上述公司业绩考核达成。 | |
| 四 | 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相挂钩,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 公司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 |
| 五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系数优秀100%良好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合格70%不合格0%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2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均满足全部解除限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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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25%,即公司 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575 万股。
(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暂缓授予部分不存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45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97%。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
| 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2人) | 25.83 | 6.4575 | 25% | |
| 合计 | 25.83 | 6.4575 | 25%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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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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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4575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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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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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09,849 | -64,575 | 3,745,274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63,215,299 | 64,575 | 663,279,874 |
| 合计 | 667,025,148 | 0 | 667,025,148 |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兆易创新公司章程》及《兆易创新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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