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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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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 2021-05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 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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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6.003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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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价格:46.7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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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16.0034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 0.024%。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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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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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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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6.0034 万股,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数量 (万股) |
本次行权占获授股 票期权数量比例 |
本次行权数量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核心技术骨干(6人) | 16.0034 | 50% | 0.024% | |
| 合计(6人) | 16.0034 | 50% | 0.024% |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 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6.0034 万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本次行权。
(四)本次行权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078,733 | 0 | 49,078,733 |
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15,076,340 | 160,034 | 615,236,374 |
|---|---|---|---|
| 合计 | 664,155,073 | 160,034 | 664,315,107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北京兆 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10050 号),审 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6 名激励对象均已行权,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 项合计人民币柒佰肆拾柒万陆仟柒佰捌拾捌元肆角捌分(¥7,476,788.48 元),计 入股本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零叁拾肆元整(¥160,034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 民币柒佰叁拾壹万陆仟柒佰伍拾肆元肆角捌分(¥7,316,754.48 元)。
2021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01,300,239.59 元,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6398 元/ 股;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 664,315,107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二)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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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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