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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INC.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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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 2021-038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2,032 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471,594,449 股变更为 474,396,481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71,594,449 元变更为人民币 474,396,481 元。

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改前条款及内容 修改后条款及内容
1. 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1,594,449元。
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4,396,481元。
2.
16公司股份总数为471,594,449股,
每股面值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471,594,449股。
16公司股份总数为474,396,481股,
每股面值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474,396,481股。
3.
21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1.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1.2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21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1.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1.3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21.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1

21.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21.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股权激励;
21.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21.5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1.6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4.
22公司购回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
方式之一进行:
22.1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22.2要约方式;
22.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批准的
其它方式。
22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进行。
公司因第21 条第3 项、第5 项、
6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5. 23公司因第21条第1项至第3项的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21条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日内注销;属于第2 项、第4 项
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21 条第3 项规定收购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
内转让给职工。
23 公司因第21条第1项、第2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21
条第3 项、第5 项、第6 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21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3 项、
5 项、第6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
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

6.
94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94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7.
13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134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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