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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ADEVICE SEMICONDUCTOR INC.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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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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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 2021-06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要求,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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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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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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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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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 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
| 1 | 陈永波 | 2021.5.28 | 0 | 29,000 |
| 2 | 郑涛 | 2021.5.28-2021.5.31 | 0 | 26,100 |
| 3 | 孙桂静 | 2021.5.14 | 0 | 3,000 |
| 4 | 李晓燕 | 2021.2.1-2021.6.3 | 2,700 | 290 |
| 5 | 胡洪 | 2021.1.27-2021.5.21 | 22,800 | 0 |
| 6 | 李宝魁 | 2021.1.12-2021.1.26 | 15,000 | 0 |
| 7 | 刘磊 | 2021.1.13-2021.5.17 | 47,300 | 52,300 |
| 8 | 张欣 | 2021.1.11-2021.1.13 | 13,600 | 13,700 |
| 9 | 夏雯 | 2021.1.28 | 4,800 | 0 |
| 10 | 徐文娟 | 2021.1.11-2021.6.17 | 1,200 | 1,800 |
| 11 | 陈友稼 | 2021.1.12-2021.6.2 | 0 | 10,560 |
| 12 | 王中华 | 2021.3.15 | 100 | 0 |
| 13 | 张彩菊 | 2021.3.15-2021.4.28 | 100 | 100 |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根据《兆易创新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1)、《兆易创新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3)等相关公告材料及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就其买卖公司股票出 具的说明,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 之前且是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 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 2021 年激励计划的具体方 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 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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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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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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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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