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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tec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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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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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亦鼎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亦鼎投资”)持有聚辰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778,61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

(2)聚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祥香港”)持有公司 5,440,338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登矽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登 矽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望矽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望 矽高”)、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建矽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 矽展”)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发矽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发 矽腾”)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1,624,99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2%;

(4)上海积矽航实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积矽航”)、上海固矽优 实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固矽优”)与上海增矽强实业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增矽强”)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73,166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亦鼎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208,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1%,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聚祥香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208,41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1%,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3)登矽全、望矽高、建矽展与发矽腾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416,83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 场价格确定;

(4)积矽航、固矽优与增矽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73,166 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3%,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亦鼎投资、聚祥香港、登矽全、望矽高、建矽展、发矽 腾、积矽航、固矽优与增矽强出具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亦鼎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9,778,611 8.09% IPO前取得:9,778,611股
聚祥香港 5%以下股东 5,440,338 4.50% IPO前取得:5,440,338股
登矽全、望矽高、
建矽展与发矽腾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624,999 9.62% IPO前取得:11,624,999股
积矽航、固矽优
与增矽强
5%以下股东 273,166 0.23% IPO前取得:273,16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组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登矽全、望矽高、
建矽展与发矽腾
11,624,999 9.62% 登矽全、望矽高、建矽展与发矽腾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均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壕辰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11,624,999 9.62%
第二组 积矽航、固矽优 273,166 0.23% 积矽航、固矽优与增矽强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均系上海启攀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 一 任公司,互为 致行动人 合计 273,166 0.23% —

与增矽强

以上股东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
来源
拟减持
原因
亦鼎投资 不超过:
1,208,000股
不超过:
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8,000 股
2021/1/15

2021/7/14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聚祥香港 不超过:
1,208,418股
不超过:
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08,418 股
2021/1/15

2021/4/14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登矽全、望矽
高、建矽展与
发矽腾
不超过:
2,416,835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416,835 股
2021/1/15

2021/7/14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积矽航、固矽
优与增矽强
不超过:
273,166股
不超过:
0.2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73,166 股
2021/1/15

2021/7/14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注: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亦鼎投资、聚祥香港和登矽全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 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承诺人所减持公司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 求执行。”

2 、望矽高、建矽展、发矽腾、积矽航、固矽优和增矽强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 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 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 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 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